范冰冰偷税和娱乐圈洗钱的事会如何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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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华社报道,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江苏省税务局近日对范冰冰将及其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等将追缴共近8.9亿罚款。

  其实事件缘起于在今年5月28日、29日,崔永元先后晒出几张演艺合同照片,合同中显示有范冰冰的名字,曝光合同约定片酬为税后1000万元。

  后崔永元再度曝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约定片酬为5000万元,两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万元,而实际上范冰冰只在片场演出4天。

  而针对崔永元的爆料,范冰冰工作室回应称,范冰冰及其工作室从未通过阴阳合同方式签约,并称崔永元公开发布泄密合同并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为,既破坏了商业原则,又涉嫌侵犯合法权益,并称相关网络用户及媒体未经核实散布谣言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

  针对当时崔永元在微博上曝光疑似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人民日报》当时也发表文章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而崔永元一晒出范冰冰阴阳合同之后,有媒体拍到范冰冰当时还在为爱里的心项目做公益。

  当前范冰冰工作室也发布了致歉信。致歉信中表示,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完全接受。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如今调查结果出炉,范冰冰及其工作室当初指责崔永元造谣与侮辱范冰冰的言论已经不成立了。可以说,对范冰冰以及工作室是一次实锤性的打脸。有吃瓜群众说,道歉不是因为知道错了,而是因为被查出来了。

  而根据《刑法》规定,范冰冰属于初犯,对于该缴纳的偷税漏税的款项进行补缴就能够避免刑事处罚。不过据新华社报道,范冰冰的经纪人因为在税务机关调查期间为了隐匿证据,故意销毁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已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明星逃税之所以能引发公众的关注与愤慨,是在于逃税事关收入分配调节和社会公平,是失信的表现。

  对于普通人来说,每个月收入几千上万都要缴个税,而明星年入千万、上亿,比很多企业营业收入还要高,明星逃税让公众在感情上很难接受。

  但由于明星收入来源广、许多收入隐性,而影视制作、宣传推广的成本也很难核算,相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有其特殊性,客观上也有利于其偷逃税款。此外,各国在税收征管和法律法规上存在诸多漏洞,为明星逃税提供了可乘之机。

  而明星收入高,相对来说要缴纳的税款高,近年来,流量小生都是几千万上亿的天价片酬,早在今年8月,华谊就带头400余公司抵制天价片酬。

  8月11日,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三家视频网站联合六大制片公司发布联合声明,共同抵制艺人天价片酬现象,共同抵制偷逃税、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并在声明中指出,艺人单集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而天价片酬的背后,流量明星们要缴纳的税款自然也多,而明星参演影视剧、综艺节目、商业演出等取得的收入为劳务报酬,与普通职工取得的劳动报酬不同。

  而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单次劳务报酬不足4000元,收入减去800元;单次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收入扣除20%之后的金额。

  早前有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假如一明星参演电视剧获得酬劳为1000万元,扣除20%之后是800万元,这些钱要缴税。800万显然超过5万元了,对应税率为40%。

  另外根据速算扣除数,最后还要减掉7000元,最终计算得出的个税为8000000×40%-7000=3193000元,也就是将近320万元。

  这意味着千万片酬要交300万税,如果按照当前当红流量明星拿几千万上亿片酬来估算,要缴纳的税费也将高达到千万之数。这么多钱缴纳出去,小鲜肉们都很肉疼。

  因此小鲜肉们都想要拿税后片酬,把税费成本摊给制片方。因此前段时间就引发了制片公司对高片酬的集体抵制与抗议。

  因为对于明星来说,如果不能拿税后收入,从商业角度,收益与风险是成正比的,避税收益越高愿意承担的风险越大。

  但天价片酬的兴起,其实这更多还是拜社交媒体所赐,在微博等社交媒体火爆前后,许多明星有了一个经营自己粉丝与影响力的平台,随着明星微博粉丝水涨船高,间接的推动了明星的身价与受宠程度。

  于是,许多艺人从大经纪公司解约,成立自己的工作室,范冰冰应该是明星成立个人工作室最早的那批。

  而当明星成立明星工作室之后,其话语权与商业模式已经不同于经纪公司的运作模式,在经纪公司,明星是需要依附于公司,经纪公司拥有最大的话语权。

  其中的明星个体要在公司体系内与其他明星争夺资源,也没有自身的议价权,受制于合同,即便人气再高,收益往往不能最大化体现个人品牌价值。

  而明星工作室则完全是围绕明星个人IP来运转,明星自己可以吃下绝大部分的片酬,也拥有更多的谈判主导权。

  范冰冰也是在成立个人工作室之后,其商业代言、演艺合约一路飞涨,迎来高光时刻,成为经营商业的明星标杆。

  数据显示,过去五年,范冰冰蝉联福布斯中国名人榜第一名,2017年,范冰冰的收入达到2.4亿元。

  之前有制片人指出,对于整个行业来说,崔永元在微博晒出的阴阳合同,只是冰山一角,明星通过各种途径避税,绝非个例。为了逃避税收,明星会在纳税二字上做足文章,在此过程中,包括明星个人工作室、 明星成立(或参股)的一系列公司,税费优惠的异地注册等手段都成了明星避税的利器。

  再次是虚增成本的玩法。比如说明星变身员工,身兼制作人顾问、入股公司担任企业高管等各种头衔增加工资等。

  资料显示,在2016年这一年,就有39位明星担任企业高管。此前也有消息显示,范冰冰名下有多家公司,另外入股了7家公司,任9家公司高管。

  另外对于明星们来说,还有一种比较隐性的就是股权杠杆之类的做法,也是娱乐圈内所知悉的。

  所以我们看到,娱乐圈行业明星个体的收入与行业存在着它的特殊性,也在多年来的运作中产生了许多心照不宣的行业避税玩法,这使得高收入的明星摸索出了多种手段来避税。

  只能说,崔永元仅仅只是撕开了了娱乐圈中的冰山一角,过去那些曾被曝出逃税的明星有毛阿敏、刘晓庆、大小S、林志玲等,但当下潜伏在冰山下的明星偷漏税现象又会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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