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诉称医院违规放疗致其母亲血管破裂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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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1999年6月,我母亲在鞍山市第四医院放疗后血管儿破裂,喷血而亡。二十多年来,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够查明事实真相,给母亲讨一个公道,但至今无果。”近日,辽

 “1999年6月,我母亲在鞍山市第四医院放疗后血管儿破裂,喷血而亡。二十多年来,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够查明事实真相,给母亲讨一个公道,但至今无果。”近日,辽宁鞍山籍在京务工男子张荣三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说。

       

    我叫张荣三,男,出生于1953年4月,汉族,辽宁鞍山人,为母亲的不幸去世而申诉。我母亲刘桂芬1999年69岁,平素身体健康,无其他任何基础疾病(病历上有记录)。1999年2月26日,发现胸闷、干咳,到医院拍片儿检查,发现左肺主动脉血管上长有一个五毫米大的小肿瘤。随即到鞍山市第四医院就医。院方认为这个地方手术有风险,让母亲转到放疗。但是主动脉血管儿上是否能放疗?我有疑问!
    在母亲住院的第二天,我去了北京位于潘家园的中国肿瘤医院,请教肺放射专家汪教授。为防止教授的话有遗漏,我还带了自己的小三洋微录机。汪教授在看到母亲的CT片,说:你母亲这个地方不能放疗。(在主动脉血管分叉处下15毫米左右)动脉血管儿放疗后会逐渐失去弹性。一般不出百天,就会爆裂出血。我们这儿就发生过,血喷出几米远,抢救都来不及,十几分钟人就不行了。
    我把这些话录下来,回到鞍山,放给当时主持放疗的何某琪主任听,希望放我们去北京。他不表态,只是叫我回去。随后,他转身就到我妈病房,对我妈说:我们现在使用的是西德的伽㐷刀,非常精准。北京都没有这么好的设备。放疗首先是设备好,才能治得好。不要相信你儿子。去北京听了什么教授的话?那论调早就过时了!
    母亲听了何主任胸有成竹的话,深信不疑。我拗不过母亲,只好把原定去北京的车票退掉。在鞍山市第四医院,何主任为母亲制定的放疗方案,用的是处于实验阶段的每天3次,每次间隔2小时,每次1.3G剂量的所谓超分割放射疗法。我听后又去查中国放射治疗学,发现这个方法不是常规的疗法,所以我又写信咨询中国放射学作者谷某之先生和殷某伯先生,希望能得到他们的指教。两位回信是:我们这儿不采用这种连续超分割放疗法,而是常规的疗法,每天一次,每天2G剂量,连续放射5天,休息两天,这样便于正常细胞的恢复(信我现在还保留着)。
    我又把信给母亲看,让何主任看。何主任告诉我:放疗开始,不准病人转院。这是世界各国医院的常识,你要是不懂,可以再去北京咨询教授!你不懂医,不要乱说话。这是当今最科学的放疗方法,不会出任何问题。你只管让母亲放心在这里治疗好了。就这样,母亲按照何主任的方法,连续放射了30天。
    在停止放疗的第67天,母亲突然血管儿破裂,喷血而亡。我不忍心让母亲解剖尸体,但是我留了母亲的头发。我明白,一点儿头发即可证明我和母亲的关系,也可证明放射是否过量!每年阴历五月初一,也就是母亲喷血而亡的1999年6月17日22点42分,我只要在鞍山,就会来到母亲喷血而亡的那面墙前,为自己当时的犹豫,为自己的处事不能当机立断而忏悔,而痛哭。更恨那不懂放疗常识的庸医。
    想起当时,我为了记录下这喷有大片母亲血迹的影像,曾要求当地派出所出警,拍下当时现场。派出所说这是医疗纠纷,不是刑事案件。我要求鞍山四院出示两位主任医师、两位主治医师的放疗医师资质,二十年后,只给出示了两位主治医师没有当时放射治疗资质的证明,而两位制定放疗方案的主任医师资质至今不予出示。
    我要求开医疗伤害鉴定会。鞍山市卫健委医政处孙某国单方面请了一个所谓的辽医大博导李某参加会议。此人侃侃而谈说,他经常为肺主动脉上长有肿瘤的患者放疗,效果很好,每天3次,每次1.3G,每次间隔两个小时的连续超分割方法是当今世界最科学的方法。而我向他索要被他治好的肺动脉血管上放疗病人的病例时,他却无法回答。在我向他索要身份证明时,他拒绝出示。至今,我没有查其任何资料。去辽医大没有查到,在中国医师网上也不见踪影。我向鞍山市卫健委发了无数次行政调查函,至今不见回复。卫生部、省卫健委3次书面要求鞍山市卫健委重新作医疗伤害鉴定,至今未能实现。
    我要求检察机关对专家的录音进行鉴定。他们并没有到北京了解、调查汪教授,而是派出一位刘姓检官,会同鞍山市卫健委医政处孙某国、鞍山市第四医院副院长刘某,坐着一辆果绿色的奥迪车,直奔沈阳马三家子公安物检中心。在检测室门口,刘姓检官不准我进入室内,我只好把磁带交给他。他和孙某国两人进室内几分钟就出来了,随后将磁带还给了我。我回到家里一听,磁带被消磁了。为这件事,鞍山市第四医院副院长刘某不惜出资、派车,回鞍后又在双山饭店设宴举杯庆贺,好像这个磁带销毁了,中国放疗界就没人敢站出来说真话了。好像磁带消磁,汪教授就从这世界上消失了。
    我将这等事不断的向各级检察、政法、信访等部门写信反映。二十余年,我写的信垛起来比我1米78的个子都要高上几倍。终于在2020年,法院同意立案!现在全国各地的律师所,有医疗伤害纠纷经验的律师我几乎都咨询遍了。尽管我二十年来有连续申诉的挂号信收据为凭,这些律师都以不擅长医患案件,或时间太久,难以胜诉,或没有解剖,证椐不全为由不接案。好像头发检测无法证明放射过量!我写的16万字的纪实小说,没有一个出版社愿意出版。我的申诉材料投往多家媒体,没见一个给刊登。

来源:健康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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