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策”惠州探索本地特色乡村振兴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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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国富民殷,强农为本

  国富民殷,强农为本。乡村振兴事关惠州全面协调发展,事关建设国内一流城市大局,是惠州必须做好的一篇大文章。

  今年6-8月,惠州市人大常委会与团市委组成调研组,深入各县(区)、镇村开展“一村一策”专题调研,并在调研的基础上就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乡村振兴长效帮扶工作机制进行了深入思考和研究,形成了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提出,惠州要突出在“统筹、协调、考核”三个方面发力,进一步破解农村发展各类障碍,建立能激发乡村发展主体、精准高效配置各类资源的长效帮扶工作机制,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村发展规律下,走出具有惠州本地特色的乡村振兴新路径。

  6月初至8月底,按照“点面结合、精准把脉”的工作原则,调研组分成5个小组深入惠城、惠阳、惠东、博罗、龙门5个县(区),分别定点选取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四类共20个典型村,采取进村入户、座谈讨论、问卷调查、实地察看等形式,详细摸底调查,研判分析定点村存在的问题与优势,厘清下一步发展思路。

  在此期间,调研组每月2-3次到县(区)、乡镇和定点村进行指导,促进一村一策“把脉”“会诊”等工作,推动全市26个镇427个村根据自身特点、资源禀赋等形成初步的发展思路,并带动其他乡村认真探讨研究发展思路与规划。

  “调研不但较详细地摸清了定点村基本情况,帮助定点村理清发展思路,还进一步激活了全市镇村干部谋发展的思想,为下一步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基础。”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罗志成介绍,为探索研究新的帮扶工作措施与机制,调研组还先后组织召开由农业、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镇政府、村委会,及有关专家学者参加的各类座谈会23场,并到广州、佛山、清远等6个市考察学习乡村振兴先进经验。

  通过专题调研,调研组提出建立“一村一策”长效问策机制,由市委农办负责牵头,组建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地问策团队,对全市所有乡村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的“问诊”“会诊”,分析研究各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资源优势,帮助制定发展规划,形成专业工作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县(区)乡镇点面结合、纵横对接合力推动乡村振兴的局面。

  罗志成表示,据调研了解,众多农村尤其是村“两委”干部对“一村一策”寄予厚望,一些乡村热情高涨,较快地制定了“一村一策”发展规划,期待能找到更加符合实际的强村富民抓手,进一步增强村组集体经济实力,开拓增收渠道,提高生活水平。

  目前,龙门县156个村100%完成了初步发展思路、惠城区57%的村完成了初步发展思路,部分发展思路较完善的村已经开始逐步实施发展规划,由上而下形成了推动乡村振兴的合力,进一步营造乡村干事创业的氛围。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调研发现,惠州虽然在扶贫工作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但也还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与不足。

  “很多乡镇政府仅有20%左右的人和精力放在农村发展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花费在社会管理、征地拆迁和其他上级交办落实的各项考核工作和检查评比上。”调研组发现,目前惠州“三农”工作短板突出表现在思想认识不足、农村各类数据不全不清、乡村规划滞后、农村改革步伐不够大、考核不精准等问题上,导致了相关政策和资金落实不到位、产业带动机制不健全、帮扶效果不明显等现象的发生。

  调研组认为,面对当前惠州经济社会和乡村发展的新变化、新变局,破解农村发展各类障碍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创新思维与方法,探索具有惠州本地特色的乡村振兴新路径。

  “建立专业化帮扶机制,让专业的人干好专业的事。”调研组建议,要立足实际打破体制机制障碍,赋予市、县(区)农办统筹其他部门涉及乡村振兴有关资金、项目和督导考核的权力,建立“统筹有力、协调畅顺、考核精准”的帮扶工作机制,加快形成由农村工作部门单向筹划、单兵突进向统筹谋划、部门协调、城乡联动的工作新格局,促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为乡村振兴聚合力,最关键的在于打破各方数据的壁垒和信息孤岛。对此,调研组提出建立“三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加快全市农村农业大数据基础平台建设,精准采集全市所有农村人口、土地、产业、自然资源等信息数据,全面掌握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发展各类资源要素,为统筹整合农村资源有效精准供给奠定基础。

  比如,在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时,可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进行分析,以市场为导向,将企业需求与农村需求进行有效对接,引导企业资本下乡、项目下乡、技术下乡,破除过度依赖财政投入,激发农村活力,挖掘农村潜力,形成村企“共赢”局面,促进农村繁荣、农业增收。

  调研组还提议,建立帮扶“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梳理政策帮扶清单、项目建设清单形成汇编,指引各相关职能部门、镇村吃透、用好政策,进而主动对接乡村与市场,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实实在在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出实效。

  考评是有效帮扶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也是检验工作成效、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方式。调研发现,目前,惠州市乡村振兴考核工作主要按照《广东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执行,没有根据惠州实际制定考核细则,无法进行差异化考核,考核不够全面。

  比如,审计和监察部门较重视省级贫困村的监督,对没有列入贫困村的关注不够、参与度不高,压力传导不够,尤其是考核结果只作为一般性参考,与干部选拔使用、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等方面没有实质性关联,激励作用不明显。

  “考核不精准、激励不到位、监督不全面,就无法形成有效的激励推进作用。”罗志成表示,建立精准科学的考核机制,既能有效实现基层减压,又可以避免考核覆盖不到位问题的出现,促进相关部门和县(区)、镇村落实责任、担当作为。

  调研组建议,惠州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建立差异化指标考核体系。比如,考核细则要涵盖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综合改革等各项工作,并明确具体指标、责任部门、完成时限;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庄,要以各自资源禀赋为基准,制定出具体的、可操作的考核内容、评价方式和操作规程,实行差异化考核等。

  “建议由市级统筹、县镇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调研组指出,要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部门、县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结果排名作为干部选拔作用、评先奖优、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同时,要建立常态化监督问责机制和长效激励机制,对乡村振兴工作、项目设施等进行跟踪、督导,工作敷衍、落实不到位、搞形式主义的进行通报,甚至纪律处分;对“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一村一景”等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模式进行考评比赛,投入资金变“补”为“奖”,进一步发挥镇村一级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推进各项政策和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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