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2003年6月,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我家的房屋被强拆。之后,在光天化日之下,我两次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的殴打。十多年来,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仍未得到公正解决。
“2003年6月,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我家的房屋被强拆。之后,在光天化日之下,我两次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的殴打。十多年来,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仍未得到公正解决。”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月江镇还阳村二组村民丁兴富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我叫丁兴富,女,汉族,出生于1968年7月,小学文化,是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月江镇还阳村二组的一位普通农民。因2002年当地政府说要建个纳米厂,厂建好了需要一两千的工人上班。只给村民6000多元一亩,村民当时也一再反应补偿过低,因当时没占村民房屋又是政府征地,村民们也没办法。2003年征的纳米厂还没建,政府又讲要修公安五所(监管中心)要占房屋,基中有我家。田土地7000多元一亩,房屋220元一平方米。村民被告知,土地是国家的,村民没有所有权。民以食为天。一人只有几分田土,几千元一亩让村民怎么生存。
2003年5月30日早上,政府工作人员来我家丈量土地,还没看完丈量的土地和果树对不对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位村民把丈量土地的本子抓去了,好像说我占了便宜。工作人员叫他拿出来,他俩当时就大打出手。村民又到了市里反应,他们当时怎么反应的我不知道。第二天,县乡有关部门领导到我家叫我作证,然后有几个工作人员又到我家丈量我房屋,也不叫我和丈夫参加丈量。
大约是2003年6月6日,很多工作人员来我家。我给他们讲,我到我父亲家去有事,也叫我丈夫不要领钱,我就去了。有几个工作人员就后面跟着到我父亲家,还叫我父亲做我的思想工作,在他们写好的材料签字。后来我看都中午了,我就给他们说,我只签我写的。他说要得,我就签了协商解决。他们就走了。回来就把打架的村民抓去了,又欺骗我丈夫领了补偿费。
我多次找有关部门反应我的房屋丈量错误,土地也不清楚还有果树,有关领导讲要解决。2003年6月25日上午,高县国土局和月江镇的领导到我家,我拿我房屋使用证给他们看,说了我房屋错误的原因。他说我的不上算,在我家看了看也没叫我马上搬家。下午2点多,突然来了好多人,就把东西搬在我家背边。东西都没搬完,就用推土机把我的房子强制拆除。房屋推了一半,我说我要去看还有什么没搬的没有,他们不让我去。还是纪委的王领导说让我去看一下,我看见玉米、稻谷遍地都是,还有半多的谷子都没抢出来。难道我们辛辛苦苦修的房子可以想拆就拆吗?
然后,我找了他们很多次他们不解决,我就找了酒都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帮我打官司。他说只帮我写材料,自己去立案,立起了他才给我打。我跑了很多次法院立不了案。2004年8月13日,我在上班路上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的殴打,当时好在检察院的车从那过救了我。车里面有3位领导,叫我去报案。2004年9月17日,我在上班路上再次被不明身份人员殴打。
身为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村妇女,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十多年来,我不知找了多少次,他们想把责任推给我一个老百姓,老百姓还靠什么!
光天化日之下,他们两次找社会上的人殴打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二次被打,当时只朝我要命的地方打,我头脸全身是伤,给验了个轻微伤。我跑了好多次终于立案了,给我写材料的律师讲得不空,叫我重找律师,只有10天补充材料的时间。我去找了大众律师事务所缪律师,他没把我案子办好反而叫我去撤诉,和村民一起打。就这样把责任推给我。
2005年修建宜珙公路时,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又被当地有关部门强制执行。我没签字,钱也没领,还是没人解决,还说一案三查。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归根结底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尊重人民群众的人格和尊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纪公正处理,维护百姓正当权益。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 丁兴富)
来源:中视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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