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世嘉科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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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股东姚跃文先生持本公司 6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3565%,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股(含),计划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91%(含)

  股东姚跃文先生持本公司 6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3565%,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股(含),计划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91%(含)。

  3、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姚跃文先生持有本公司 600,000股股份(其中 212,850股股份为股权激励限售股,237,150股股份为高管锁定股,150,000股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3565%。

  1、姚跃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的承诺一致,具体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姚跃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姚跃文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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