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内容?请简略从军事农业法律方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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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开全部军事,废世禄制,按二十级爵位奖励军功。多数普通将士得利,少数世袭贵族吃亏。

  农业,废井田制,鼓励垦荒,重农抑商。多数勤劳农民得利,少数贵族地主和商人吃亏。

  法律,强调法制,重刑法,连坐制。多数本分朴实百姓得利,少数特权贵族高官和奸猾百姓吃亏。

  所以商鞅最后在秦王死后被车裂以平息特权阶层的愤怒。商鞅死了,新秦王就可以继续坚持推行商鞅的法了。本回答由文化艺术分类达人 李涛推荐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匿名用户

  2013-12-13展开全部(1)编制户口,加强刑罚 (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3)奖励军功,取消世卿世禄制(有利于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同时,触犯了旧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6) 整顿秦国社会风俗,强制推行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制度,并规定父子及成年兄弟不得同居一室,到成年还不分家的,加倍征收户口税

  (7)实行二十等爵制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匿名用户

  第一次变法 在商鞅的劝说下,秦孝公于前356年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1][2]变法之初遭到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老氏族的反对,双方产生激烈的争论。最后秦孝公任命为商鞅左庶长,进行变法。主要内容为:实行连坐制度,在秦献公时实行的什伍制的基础上增加连坐法。即十家编成一什,五家编成一伍,互相监视检举,一家犯法,十家连坐。不告发奸恶的处以腰斩,告发奸恶的与斩敌首级受同样赏赐,隐藏奸恶的与投降敌军受同样惩罚。客舍收留无官府凭证的旅客住宿,店主与奸人同罪。奖励军功,规定斩敌甲士首级一颗赏爵一级,田一顷,宅九亩。[3]建立二十等军功爵制,按爵位大小分配土地、房产。家臣、奴婢的服饰,按爵位等级决定。有军功的彰显荣耀,没有军功的即使富有也不能彰显荣耀。[4]此外还可以用爵位抵罪。[5]严惩私斗。为私事斗殴的,视情节轻重处以不同的刑罚。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生产粮食布帛多的,可免除徭役。从事工商业和因不生产导致贫困破产的人,连同妻子、儿女罚入官府为奴。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宗室、贵戚凡是没有军功的,不得列入宗室的属籍,不能享受贵族特权。改变风俗,一家有两个以上的壮丁不分居的,赋税加倍。[编辑] 徙木立信 商鞅为取信于民,派人在国都后边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人立赏十金,后加至五十金,于是有人扛起木头搬到北门,果然获赏五十金。商鞅借此表明令出必行,绝不欺骗,史称“徙木立信”,事后商鞅颁行新法。[编辑] 刑上大夫 新法在秦国实行一年后,百姓到国都抱怨新法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此时正逢太子犯法,商鞅认为新法之所以不能顺利实行,是因为有贵族带头违反。因为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太子之傅公子虔,以黥刑处罚了太子之师公孙贾。后公子虔又触犯新法,被处劓刑。自此,秦国人就都遵守新法。新法实行十年后,秦国百姓都非常高兴,秦国人路不拾遗,山中没有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怯于私斗,乡村、城镇秩序安定。百姓之中有当初说新法不方便现今说方便的,商鞅指责他们是扰乱教化之民,将他们全部迁往边疆,此后百姓之中再无人敢议论新法。[编辑] 第二次变法 前350年,秦孝公发士卒营造新都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迁至咸阳,同时进行第二次变法。主要内容为:开阡陌,废井田,重新设置阡陌和封疆。承认地主和自耕农土地私有权,允许土地买卖。推行县制,合并全国村庄为三十一县,设置县令、县丞。统一度量衡,平斗桶、权衡、丈尺,颁布标准度量衡器。统一思想,燔诗书而明法令。改变民俗,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经过第二次变法后,秦国国力更加强大。周显王派使臣赐秦孝公祭肉,各国诸侯都前来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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