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评估师是否可以由被征收人自行协商选定?评估时点什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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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也就是说,选择哪家房地产评估机构,是由咱们被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们自行协商选定的,征收方不得自行选定。

  一般来说,评估公司在对被征收房屋进行估价时,会确定一个评估时点。这是因为市场是变化的,资产的价值会随着市场条件的变化而不断改变。为了使资产评估得以操作,同时,又能保证资产评估结果可以被市场检验。在资产评估时,必须假定市场条件固定在某一时点,这一时点就是评估基准日,或称估价日期,它为资产评估提供了一个时间基准。在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中,评估机构一般都会以征收方下发《征收公告》之日作为评估时点,根据被征收房屋周边房屋的市场价计算拆迁补偿数额。拆迁诉讼当然找北京楹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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