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初评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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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根据《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和《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评选办法》,结合本届评选会实际,制定本评选细则,经过本届初评委员会通过后施行

  根据《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和《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评选办法》,结合本届评选会实际,制定本评选细则,经过本届初评委员会通过后施行。

  3.坚持评选程序,在认真全面审看(听)所有参评材料、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

  4.在同等条件下,统筹兼顾中央媒体与地方媒体、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参评作品,关注体现“走转改”精神、努力改进文风的作品。

  3.评委中途离会不能参加投票的,按实到评委投票,离会评委不能委托其他评委代为投票。

  4.按设定数额投票,可少投,不能多投。如有多投的,多投选票计为废票。每轮投票结束,在规定得票范围内,按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取齐规定数额的参评作品。

  5.评委在评选会讨论时,除评选会主持人要求解释清楚的问题外,不得宣传、介绍、点评本推荐(报送)单位推荐(报送)的参评作品。如有违反,主持人要制止并给予批评。

  6.从所在单位(地区)没有参评作品的评委中产生6名监票人,负责监督评委投票和工作人员计票。

  本届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共设50个奖。其中一等奖10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25个。初评评委会按设奖数额的200%比例,即100件左右报送定评。

  各项目报送作品数量,在小组完成对全部作品的审看、评议和第一轮投票后,由本届评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各项目参评作品质量等情况统筹研究确定。

  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推荐参加定评的全部作品中,每个报送单位的作品不超过5件。

  1.根据《评选办法》规定,初评办公室要承担对初评参评作品的审核责任,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标准”“报送要求”等认真审核参评作品,并将符合条件的参评作品提交初评委员会进行评选。

  2.初评委员会听取并审议初评办公室关于参评作品和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处理情况等,确认参评作品资格。

  各小组指定2位所在单位没有参评作品的评委担任监票人,负责监督小组评委投票和工作人员计票。

  每小组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规定数额推荐出候选建议作品。

  短视频淘汰21件,移动直播淘汰9件,新媒体创意互动淘汰14件,新媒体品牌栏目淘汰10件,新媒体报道界面淘汰9件,融合创新淘汰32件。

  淘汰作品按简单多数筛选,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2件并列作品,则2件作品都不淘汰;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作品超过2件,则对这些并列作品进行最多两轮票决,得赞成票多的作品淘汰。

  统筹协调各小组作品筛选情况,确定需要统筹协调的原则和要求,确定各项目报送作品和推荐候选作品名额。

  如某项参评作品数额达不到候选建议作品数,可不受该比例限制,按照评选标准评出不超过候选建议作品数额的作品。评不出的,可以空缺。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多于该项目候选建议作品数,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作品(达到规定票数且票数相同,下同),则对这些并列作品再进行票决,得票多者入选。如票决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仍出现并列,则全部入选。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少于该项目候选建议作品数,则按缺额数加1的数量(“1”是指补齐缺额数后,排在其后的首位落选作品,下同),从该项目落选作品中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后(如“缺额数加1”出现并列作品,则全部进入票决,下同),对选取的作品再票决,达到规定票数者入选。如此轮票决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数仍少于该项目设定的候选建议作品数额,空缺数额不补。

  各项目候选建议作品名单按投票轮次和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出现并列的,按照作品质量讨论确定排序。

  1.全体评委听取各小组报告本小组推荐候选作品情况,并进行充分讨论、评议。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多于该项目报送名额,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如最后1个名额出现并列作品(达到规定票数且票数相同,下同),则对这些并列作品再进行票决,得票多者入选。如票决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仍出现并列,则全部入选。

  如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少于该项目报送作品数,则按缺额数加1的数量(“1”是指补齐缺额数后,排在其后的首位落选作品,下同),从该项目落选作品中按得票顺序从高向低依次取齐后(如“缺额数加1”出现并列作品,则全部进入票决,下同),对选取的作品再票决,达到规定票数者入选。如此轮票决后,达到规定票数的作品数仍少于该项目设定的候选建议作品数额,空缺数额不补。

  3.各项目报送作品名单按投票轮次和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出现并列的,按照作品质量讨论确定排序。

  1.初评办公室在中国记协网完整公示报送定评的作品名单及相关作品的全部申报材料,接受网上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参加公示或作品相关材料无法公示的作品,取消报送。

  2.初评办公室对公示期间收到的举报进行认真核查,如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申报材料有造假、虚夸、篡改、伪造及未按规定程序推荐等违规问题,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入选资格,对相关推荐单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等。

  初评评委及初评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评选办法》和本《评选细则》,对评选会上的讨论、投票情况要注意保密,如发现评委有钱(物)票交易行为,就委托相关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今后不再聘其参与中国记协主办的各项评选活动。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七、本《评选细则》经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媒体融合奖项初评评委会通过后施行。未尽事宜委托评委会主任、副主任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由全体评委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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