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归根结底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尊重人民群众的人格和尊严,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归根结底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尊重人民群众的人格和尊严,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近日,山西省晋城市北石店镇七岭店村村民秦国民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其在修建房屋的过程中,遭到七岭店村开发部经理孟某明(违建者)多次无理阻扰和敲诈的问题。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今年58岁的秦国民陈述了事情经过:孟某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是利用与村支书秦某水的同学交情(存在利益关系),无偿侵占集体土地10余亩长达30余年。土地被收回后,通过和村支书的特殊关系巧取豪夺又将土地占为己有,并且违法修建六层商业建筑楼(无任何手续)对外出租牟利;二是举报人的宅基地,位于孟某明的违建东侧。孟某明为了达到将房屋周围土地全部侵占的目的,在举报人修建房屋的过程中,多次采用寻衅滋事(有视频为证)、阻扰施工等手段,先后3次共计敲诈举报人钱物24400元。在村支书的主导下,非让举报人和孟某明写下与事实相悖的无效协议。
举报人本人的修建房屋是合法不动产,反而遭到违建者的无理阻扰和多次敲诈。对孟某明的上述行为,村镇两级干部视而不见。举报人多次反映,如石沉大海,没有答复,也没有查处。
秦某水作为一村之长,面对孟某明的上述行为,充当调解人保护伞,为其牟取利益;2019年12月份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未获答复。2020年11月18日,给举报人打电话说,想要有结果得重新报案。11月20日,重新立了案;北石店镇政府有关负责人不去调查处理,而是在受害人数十次反映下,推诿扯皮,致使百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十八大以来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使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之近年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有黑扫黑、没黑除恶、没恶治乱。可是在如此严峻形势下,举报人作为一名老百姓受害人,遇到难题却是欲哭无泪,欲告无门。恳请上级领导能够站在讲政治的角度,为我们百姓管管此事,让老百姓也体会一下党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 (山西省晋城市 秦国民)
来源:头条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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