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干部涉嫌克扣征地款 利用职权领钱归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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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我们镇原纪委干部周某平、镇国土所工作人员王某勇两人,涉嫌存在拆迁签约与算款不吻合、宅基地不给赔偿、不准拆迁户起房、克扣拆迁户征地款、利用职权领钱归己等问题

 “我们镇原纪委干部周某平、镇国土所工作人员王某勇两人,涉嫌存在拆迁签约与算款不吻合、宅基地不给赔偿、不准拆迁户起房、克扣拆迁户征地款、利用职权领钱归己等问题。我们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没有得到公正处理。”近日,贵州省织金县化起镇大山村上以支组、红岩脚组的村民致函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反映说。

        

       在提交给上级领导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贵州省织金县化起镇大山村上以支组、红岩脚组的村民反映上述两人涉嫌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有待上级领导查证落实。

       

       其一,建设铁路征收房子295.2㎡,赔偿款104648.26元。2011年3月30日算款与2011年7月6日签约不吻合,说是工作人员误填。要求按照不低于当年市场房地产价格赔偿。
       其二,430.98㎡宅基地不给赔偿。要求给予宅基地的赔偿。
       其三,不准起房,说是起在铁路建设规划内。2012年6月28日,王、周带人去打坏出檐、墙身、墙角,拆迁户至今无房住。至今没规划做啥,要求给予损失赔偿,安置住房。

       

       其四,掀李龙荣家砌的墙,是在铁路建设规划内,收走工人工具,交工人工资和买地基钱没退得。要求赔偿损失,退回交工人工资和付的地基款。
       其五,克扣征地款说是无证据。要求按照克扣征地款当年银行利率算付利息(因有土地确权证的)。

          

       其六,他们用无铁路征地的张某海领款20811元;张某新领款91842元;征地款5万多元的王某学领12.7万多元,留6万多元退后领,因村民反映没得逞;用三户茅改款、三个人的低保款和李从付协商,抵领李从付的78148.80元;后来李从付受骗;用张真银的身份证办卡、折,2012年7月10日办的折,取款6万多元在铁建办;2015年12月30日办的卡,取走6万多元;2007年9月12日办的卡,不知取去多少元,帐面余额142.83元。要求他们退回领去的金额,给予违纪惩罚。
       近年来,全国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链条持续拧紧,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明显的进展和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期盼上级领导深入实地明察秋毫,依法依纪公正处理,维护村民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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