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发生在基层的小官贪腐,损害着百姓的切身利益,啃噬着百姓的获得感,更挥霍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我们村的杨某军在代理村委会主任期
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发生在基层的小官贪腐,损害着百姓的切身利益,啃噬着百姓的获得感,更挥霍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我们村的杨某军在代理村委会主任期间,其叔杨某强任村支部书记。这种家族式管理模式使得权力失控,叔侄二人把持村务,一手遮天,有恃无恐,私藏私刻村委会公章,肆意侵吞集体财产十几年之久,没有上报公布过账目。”河北省文安县德归镇陈黄甫村的村民日前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说。
其一,杨某军私刻私藏使用村委会假公章。初步查明,杨某军身为共产党员,又是村委会主任,他分别在2014年、2015年、2016年交村委会土地承包款时,在2016年同一时间开出三张票据,加盖的都是假公章,涉及金额75.6万元。当地有关部门在2018年已经查实,却未作处理。
杨某军伪造公章的目的显然是为了侵吞村集体财产。他曾明确表示“假公章用完后扔火炉里烧了”,这足以说明其明知公章系伪造仍使用,并且故意销毁罪证。
加盖假公章的收据等材料涉案金额巨大。经鉴定,目前可以确定加盖假公章的收据有4份,涉案金额为75.6万元 (其中杨某军土地承包费75万元,王某香土地承包费0.6万元),村委会并未收到该款项。对上述款项是否真正交到了村委会这一问题,目前未查。
从目前已经查证属实的加盖假公章的收据等材料来看,假公章至少在2010年1月23日至2015年12月24日的六年期间是在持续使用的。杨某军等利用假公章到底侵吞了多少集体财产,从事了多少违法行为,希望能够一查到底。
其二,在代理村委会主任期间,杨某军利用无效合同和假合同(法院已判为无效合同),涉嫌非法霸占村集体1410亩耕地长达6年之久。
其三,2010年,杨某军利用职务之便,在没有上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垫宅基地35块,占地面积22亩多(其中有耕地)卖给邻村蔡黄甫和本村村民,涉嫌非法获利90多万元。其卖宅基地时还使用了假公章。村民举报后,当地主管部门避重就轻,罚款村委会15.12万元了事。罚款罚了陈黄甫村委会,村集体白白搭上了22亩多地,反倒赔了钱,举报人却成了千古罪人,这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杨某军侵吞集体财产,涉嫌触犯《刑法》228条和383条之规定,应该移交有关部门。
其四,2013年10月,杨某军在自己的承包地种树,雇用本村司机张某来拉树苗,途中翻车砸死。事后,杨某军编了16名假村民代表,以村委会的名义赔偿死者25万元。如此损公肥私,村民敢怒而不敢言。
其五,2013年12月间,杨某军以扩渠引水为名,在陈黄甫村东田间公路南侧,加宽开挖可耕地,总长度约为4.5公里,渠深4米、宽24米大渠。开挖耕地,实为卖土,土卖给大城县大流漂砖厂。前几年他开挖过村东南北渠,卖土赚了一大笔钱,这次又故伎重演。正在红红火火开挖时,被村民举报,只得停止。现在开挖的现场还在。土方卖了多少钱,账面没有。由于开挖时挖了大城县祖寺村的地,杨某军私自赔偿祖寺村20亩地。这是违法的,应归还陈黄甫村,损失由杨某军自付。
其六,杨某军拒交村委会土地承包款。他承包的村委会1410亩耕地,两年(2017至2018年)应交承包费56.4万元。剩余16.4万元,无任何理由,拒交此款。
其七,自从2010年至2015年以来,上级主管部门发放的惠农物资,村民们一点都没见到。是上级主管部门截流了,还是被杨某军侵占,请有关部门查一查。为什么其它村有,我们村没有,不能让惠农物资被有权人侵吞。
其八,杨某军目无法纪,多次威胁辱骂殴打附近村民。他从2014年以来打伤多人,曾经打过举报人李某卫、李某叩(住院多日),还打过村民程某印等。并聚众赌博放高利贷,曾被拘留后取保候审。
其九,2018年5月份,县有关部门在省巡视组的监督下,在杨某军家搜出60多万元的白条子。省巡视组已撤,此事不了了之。村民向纪检部门举报多次,至今没有答复。
其十,杨某军破坏安定团结,给村委会和群众制造矛盾。2019年8月20日下午,他与村委会承包的1410亩耕地(杨某军二审败诉),其承包费应交到陈黄甫村委会。而杨某军无视村委会村干部,纠集一些不明真相群众,自己向本村村民发放土地承包款,并且发放到2020年,明显是破坏安定团结,给村委会和群众制造矛盾,严重影响了村干部的正常工作。
其十一,杨某军其叔杨某强,是原村支书。他利用职权私自把村集体耕地130余亩续租20年,且多年不交承包费,被开除党籍但未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这是杨某强和邢某亮签定的一份《承包协议书》,60年租期明显违规,且未有承包金额,协议上加盖假村委会公章。村帐上也没有此款,租金哪里去了呢。
在担任村支书期间,杨某强利用职务之便,自己给自己划拨24块宅基地,其中包括妻子武某香(党员)、儿子杨某(其户口不在本村)。按照《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之规定,杨某强属于一户多宅,严重侵占了集体财产。不知有关部门怎么给其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
杨某强还在村南最好的地块自己给自己划拨15亩耕地为宅基地。说是花1.8万元买断此地块,但是村账目上没有此款收入(有协议)。国家明文规定,土地没有主管部门批准,不允许私自买卖15亩耕地,而杨某强无视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集体耕地达20年之久。
2015年5月28日,杨某强已不是村干部,居然在同一天开出了14800元的砖款票据,由当时会计程某朝(杨某强表弟)给其支走钱款。他们以为别人查不到,岂不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不为。
2018年省巡视组来文安,督促调查原村支书杨某强在2006年以1.8万元买断村南15亩耕地一事。调查过成中,杨某强的亲表舅程某星以2006年时任村主任的身份作伪证。事实上,程某星早在2003年就已经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2006年时任村主任的是张某来。曾经和程某星一起担任村干部的杨某强明确表示,程某星在2006年期间根本不是村干部,纯属作假证,程某星却说“假的也是真的”。
“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中央反复强调,要通过坚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对干部廉洁履职的监督。为此,恳请上级领导对以上所反映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纪公正处理,以彰显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维护村民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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