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社会意识形态的变迁,先秦时期的战争方式与兵学思想亦随之演变、递嬗,二者相互作用、彼此激荡
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社会意识形态的变迁,先秦时期的战争方式与兵学思想亦随之演变、递嬗,二者相互作用、彼此激荡。原始社会末期战争出现,兵学萌芽,早期防御观念产生;夏商时期随着国家与王权的出现,战争成为国家的重要职能,兵学思想亦随之形成,重视情报,强调战场纪律等在卜辞中已有反映;随着西周礼乐文明的兴盛,周礼笼罩着整个战争的过程,以“古司马兵法”为载体的军法和兵法是兵学发展的特色;春秋争霸时期,普遍兵役制出现,步兵崛起等一系列变革,与以尚诈、逐利、崇力为特征的《孙子兵法》的出现相同步;以争夺土地和人口为特征的战国兼并战争兴起,兵器愈加精良、郡县征兵制施行、四大兵种协同作战等是其战争形式的表现,政治伦理思想为本、兵书思想地域特征明显、兵书与诸子学术的融合均是战国兵学发展的重要特征。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中国兵学通史”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9K-075。
作者简介:白立超,西北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黄朴民,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
先秦时期,中国历史先后经历了原始社会、夏商西周和春秋战国等不同发展阶段。由于不同时期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和社会意识形态变化,与之相应,各个时期的战争方式也多有演变,兵学思想亦随之递嬗。
原始社会时期,不同氏族部落之间为了争夺生存资源,为了保有或扩大各自的生存空间,不时地会发生激烈的武力冲突。半坡遗址和姜寨遗址周围发现的防卫沟,可能就是这类武力冲突在考古学上的实物遗存。但此类武力冲突,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战争,至多也只是战争的萌芽而已。此类武力冲突的方式非常原始,冲突中使用的只是木、石之类的生产工具,正如史籍所载:“耒耜者,是其弓弩也;锄爬者,是其矛戟也;簦笠者,是其兜鍪也;镰斧者,是其政战之具也;鸡狗者,是其钲鼓也。”①所以说,“原始人类,工兵不分,石器即石兵也,以石片斫物则为器,以石片格斗即为兵”②。这些生产工具一旦沾染上人类的鲜血,原始生产工具向兵器的转化就开始了。③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类冲突颇类似于近代农村发生的械斗。因此,这一时期我们所说的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和兵学均尚在孕育中。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组织的扩大,部落联盟或具有相当规模的部族集团逐渐形成。部族之间冲突更加频繁,规模也在扩大,冲突性质亦发生了变化,原始战争出现。原始战争多以掠夺为目的,而且异常残酷、血腥和野蛮,结果往往是灭族毁城。距今约4600年至4000年的尧都陶寺遗址的发现,再次打破了人们对古史的美好想象。据已有考古发现来看,陶寺遗址晚期遭受了毁灭性的破坏,战争手段异常残暴。④因此,关乎存亡的战争自然而然成为每个部族的核心要务,“战争以及进行战争的组织现在已成为氏族生活的正常职能”⑤,“强则分种为酋豪,弱则为人附落,更相抄暴,以力为雄”⑥。古籍中也记载了有关部落间彼此争雄的大规模战争,阪泉之战、涿鹿之战就是这类战争的史影:“炎帝欲侵陵诸侯,诸侯咸归轩辕……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⑦。
出于战争需要,原始兵器也有进步。据考古资料来看,原始兵器的构成已基本具备了兵器的三大类,即格斗兵器、抛射兵器和防护装具。同时,原始防御体系逐渐形成,原始设防村寨是我国最早防御体系出现的标志之一。陕西临潼姜寨遗址的壕沟遗址和残存的三座哨所遗址⑧,湖南澧县城头山古城的护城河遗址⑨,均具有较强的防御功能。距今4000年左右的石峁遗址是迄今发现的国内规模最大的龙山时代至夏早期的城址,城址约425万平方米,亦是世界范围内同一时期规模最大的城址。外城东门遗址发现了“外瓮城”“内瓮城”⑩和城墙马面,“马面形态成熟,分布规律,建造技术先进”(11)。从石峁古城的遗址来看,早期人类的筑城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奠定了后世城防的基本结构。这些遗址也反映了早期人类防御观念的增强,我们据此得以窥测其对进攻与防御关系的理解等兵学内容。
大体而言,从武力冲突到原始战争,兵器随之改进,防御设施逐渐增多,筑城技术亦有提高,战争已经出现,兵学开始萌芽,尤其是防御观念的不断增强是其特征所在。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普遍出现,阶级分化日益明显,夏朝建立。“战争是国家和王权产生的重要媒介”(12),正是战争催生了这一历史巨变。随着国家和王权的正式形成(13),战争的性质亦随之变化。因此自夏朝始,战争成为国家的核心职能之一。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14),战争关乎国家兴亡和王权兴衰,甘之战、鸣条之战和牧野之战是三代历史变迁的标志性事件。正因如此,国家开始主导建立军事组织、设立军队、铸造武器,因此,军事组织逐渐严密,军队数量不断扩大,武器铸造也愈加精良。随着战争的变化,兵学思想也渐趋形成。
夏朝已经出现了简单的军事组织。如少康奔有虞氏为庖正,“有田一成,有众一旅”(15)。“旅”可能是夏代军队建制的单位。商代军队的最高建制是师,有王室之师与方国诸侯之师的区别。卜辞中亦有许多关于“族”军的记载(16),可见“族”在当时战争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商代还有“行”“戍”的军事建制和“多射”“多马”“多马羌”等专业常备军的设置。
青铜器代表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的高度,夏商时期均铸造了大量的青铜兵器。考古工作者在二里头遗址中发现了青铜戈。商代的青铜兵器以戈、矛、戚居多。据研究,商代青铜兵器可分为五种:铜矢簇,铜勾兵(戈),铜矛,铜刀和铜削,铜斧与铜锛(17),可以说,冷兵器的种类在这一时期已经较为齐全。青铜兵器的出现,是中国兵器史上第一次真正的革命,兵器材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并且,青铜兵器也成为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时期非常重要的兵器。
夏商时期的兵种以步兵为主,车兵为辅,作战方式以军阵为主。据考古发现,即使在商代后期,战车装备仍比较简陋,战车的组合兵器尚不发达,难以达到组建主力兵种的水平。因此在作战方式上,夏商时期主要以大方阵步兵独立作战为主。这在甲骨卜辞中亦有体现,卜辞中多有“步伐”一词,如“王其步伐夷”“余步从侯喜伐夷方”“步伐方”(18),等等。胡厚宣指出:“步伐者,不驾车,不骑马,以步卒征伐之也。”(19)夏商时期可能已经出现战车,《司马法》曰:“戎车,夏后氏曰钩车,先正也。殷曰寅车,先疾也”(20)。文献载“为夏车正”(21),亦载“奚仲作车”(22)。商代的车兵与车战较夏代有了明显的发展。据载:“殷汤良车七十乘,必死六千人,以戊子战于郕。”(23)说明商军可能已开始使用成建制的战车了。“车”字在甲骨卜辞中也比较常见,有许多关于车战的卜辞。同时,商代的战车在遗址和墓葬中均有发现(24),殷墟出土的商代战车使我们对其基本结构亦有直观认识(25)。殷墟宗庙(乙七)遗址中的战车方阵,其编组情况、随葬武器与文献记载基本符合。考古工作者还在殷墟发现了置有25辆兵车的墓葬,规模已经较大。可以说商代车兵的存在与战车编组的初步定型化,意味着早期车兵在战争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车战时代即将来临。但总体而言,尚不足以改变商代军队以步兵为主的基本格局。
《尚书》《诗经》《周易》《左传》《国语》等传世文献则保留了有关夏商时期战争与兵学思想的内容。虽然它们是对夏商时期兵学思想的追述,并且掺杂了后世兵学思想的成分,但其亦多少反映了这一时期的兵学思想。当然,甲骨卜辞是反映商代兵学思想的原始资料,其表现形式虽有浓厚的迷信色彩,却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当时战争指导水平与战术特点。事实上,甲骨卜辞所反映的兵学思想与传世文献形成互证,这一时期兵学思想的进步,主要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重视收集掌握情报,制定多种作战预案。商王通过守卫四土的侯伯、田、牧、卫搜集各类军事情报,了解、掌握周围方国的战争动向:“沚戛告曰:土方征于我东鄙,二邑。方亦侵我西鄙田”(26),“今方其大出,五月”,“有来告,方征于寻福。”(27)从而能够及早做好应战的部署,制定正确的对策。在此基础上,综合考察战前形势,制定多种作战预案,以供实战中因时因地选择使用。如《合集》“27972”版记录的就是商朝统帅部在部署对羌方战役中的多项战争预案(28)。
第二,纪律严苛,赏罚严明。《甘誓》曰:“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29)《汤誓》载:“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30)《牧誓》亦载:“尔所弗勖,其于尔躬有戮。”(31)《屯南》119版曾载“师(惠)律用”,其含义同《周易·师卦》“师出以律,失律凶”相近。(32)这些记载均反映至少在殷商晚期已把申明与贯彻律令作为治军的重要内容。
第三,强调阵法及具体战术应用。《甘誓》曰:“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33)《牧誓》亦曰:“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勖哉夫子!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34)均反映了阵战要领,表明了保持阵形对战争胜负的关键作用。同时,甲骨卜辞中有更为细致的战术应用的内容。依据地形、地貌与军队条件,布列有利的阵位、阵势,“亚立(位),其于右,利;其于左,利”(35);预设阵地,用各种手段使敌军进入受攻击位置,加以伏击和聚歼,“妇好其从沚戛伐巴方,王自东罙(探)伐,戎陷于妇好立(位)”(36);派遣先头部队打开通道,为主力随后大举进击创造条件,“沚戛启,王比,帝若受我又”(37);进攻时,身披兽皮发动突袭,震慑敌人,打乱敌人的阵形,趁势发动攻击(38),等等。
夏商时期,战争成为国家的重要职能,青铜器用于铸造兵器,提高了战斗力,在对外战争中亦具有一定的优势。在长期频繁的战争中,兵学思想开始形成。在继承发展筑城防御等思想的基础上,开始重视情报,强调战场纪律,申明阵战的基本要素,这些思想亦被后世所继承并不断阐释。
牧野之战,商周鼎革,西周建立。虽说“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39),但毕竟周代礼乐制度之粲备远非夏商所及,其以天命为核心的宗教思想和国家治理思想亦是重要的转变(40)。西周的兴亡伴随着各种征伐,如牧野之战,周公东征,昭王南征,穆王征伐,宣王中兴讨伐四方。周王的征伐正是孔子所向往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理想政治。在礼乐制度的笼罩下,西周时期的战争方式和兵学思想处处展示出礼乐文明的色彩,其战争方式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车兵逐渐成为核心力量。西周时期的兵种以车兵和步兵为主。随着造车技术的提升与战车性能的改良,车兵地位逐渐凸显。西周中后期,周人改进了战车形制,着意于提高战车的综合战术性能:“周曰元戎,先良也”(41)。在战车形制设计上,周人开始缩短轨距和辕长,加大车舆面积,增加车轮辐条数,关键部位增加青铜紧固件,从而加强了战车的机动性和坚固性,提高了车速,增强了载重能力。在此基础上,周人开始以战车为中心组建军队,车战战术得到发展,车战开始取代步战,成为主要的作战方式。周宣王时,已有“其车三千”(42)的规模,可见车兵规模发展迅速。此时战车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攻车”,用于驰逐攻击;一类是“守车”,用于设屏障、塞路口、运辎重。《周礼》将这两类战车分别命名为“戎路”“轻车”“阙车”“苹车”“广车”(43),其中前三种属“攻车”,后两种属“守车”。西周至春秋前期则是车战的鼎盛阶段,此时车兵成为决定战场胜负、左右战局走向的核心力量。正如杨泓曾指出,配备在战车旁边的“这些徒兵装备简陋,他们也不会心甘情愿地去为奴隶主卖命,所以当时决定战争胜负的,主要是靠奴隶主阶级之间的车战。当一方的战车被击溃以后,线)。在战车会战中,先展开步兵会战,后以战车驰冲结束。军队为了保持方阵阵形与攻击力,步兵和战车都必须以严整的队形缓慢推进,军队接敌和攻击均在统一号令的严格规范之下。正是这一特点使得车战战术相当程式化,一般要待双方列好阵形后,才以击鼓为号,发起攻击,即所谓“成列而鼓”(45),推崇“不鼓不成列”(46)。尽管这种战术看似呆板,但在广阔的平原战场上,战车横队的攻击力较之战术同样呆板的步兵阵形要大得多。同时,车战的规则与精神也成为长期以来为贵族所遵循的礼制。
第二,以军礼为核心的军事制度。西周的军事训练与实战演习,称之为“搜”(又作“蒐”)“狝”,正如《左传》所载:“春搜,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47)军事技能训练主要是“射”和“御”:“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射御。”(48)这与当时以车战为主的作战方式是一致的。西周的军事教育机构称为“射”,金文作“”,又作“榭”。周天子在中央设立有“辟雍”“学宫”“大池”等机构,诸侯国及卿大夫采邑也置有“泮宫”“庠”“序”“校”“塾”,以保证军事教育与军事训练的普遍推行和全面展开。(49)青铜器《亚尊》就是“选射之礼”上使用的饮器。据《静簋》铭文记载,王子“静”曾遵照“王命”和一些贵族少年在“学宫”习射。就兵役制度而言,“国人”是军队的兵员,平时从事生产,积极备战;战时临时征集,编组成军。西周兵役征发是按地方行政组织层次逐级进行的,行政组织和军队建制完全对应,充分反映了兵农合一的性质。正如《周礼》所载:“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馀为羡。”
第三,礼仪贯穿战争始终。战争的礼仪是西周礼乐制度重要的外在表现形式,据载:“天子将出征,类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祢,祃于所征之地。受命于祖,受成于学。出征,执有罪;反,释奠于学,以讯馘告。”(50)战争从祭祀上帝,祭祀地,祭告祖先开始,后有授斧钺、授兵,观兵、致师,战争结束后,战胜国举行振旅礼、献俘礼,饮至礼,战败国亦有相关礼仪。(51)军礼贯穿整个战争的全过程。“西周金文中有记载战争获得战利品因而给宗室、先人作器的材料,很可能也是贵族征战归来于宗庙祭告先人的证据。”(52)祭告祖先在战争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有研究认为:“在宗庙举行典礼和请示报告,无非表示听命于祖先,尊敬祖先,并希望得到祖先的保佑,得到神力的支持。其目的,就在于借此巩固宗族的团结,巩固君臣的关系,统一贵族行动,从而加强贵族的战斗力量和统治力量”。(53)
与周代礼乐文明相应,大体而言,西周时期的兵学思想特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天”“帝”是战争正义性与合法性的来源。西周时期天命为主、以德配天思想在战争中亦有体现。以商周鼎革为例,《牧誓》(54)称“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55),不厌其烦历数商纣的恶行,并认为商纣的恶德是其丧失天命的重要原因。在《尚书》其他篇章中也不断强化这一观念:“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56)多次强调:“天降丧于殷”(57),“天惟丧殷”(58)。在《诗经·皇矣》后四章叙述文王对密、崇的讨伐,均以“帝谓文王”起,即上帝命令文王。伐密时,以上帝的口吻说:“密人不恭,敢距大邦,侵阮徂共。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以按徂旅,以笃于周祜,以对于天下”(59),亦是这一思想的体现。
第二,“古司马兵法”笼括下的各种军法。西周时期文献典籍“皆官府藏而世守之,民间无有”(60),兵学典籍亦由官方统一编纂。《周礼》曰:“及授兵从司马之法以颁之。”(61)即从西周起很可能已有了供武官学习或武官必须遵循的条令、条例一类著作,统称“司马法”或“司马兵法”。这些内容多具有条例和操典的性质,实用性很强,包括军赋制度、军队编制、军事装备条规、指挥联络方式、阵法与垒法、军中礼仪,等等。在战场上,“古司马兵法”反映了运用大方阵作战的基本战法:“以礼为固”(62)“成列而鼓”“不鼓不成列”(63)“逐奔不远,纵绥不及”(64)。“徒不趋,车不驰,逐奔不逾列……迟速不过诫命。”(65)因此,“古司马兵法”笼括下的各种军法也能反映西周兵学特色。(66)
第三,“古司马兵法”中的兵学理性认识。“古司马兵法”对兵学问题提出了独到、理性的认识。强调吊民伐罪,德主兵辅,“有德不可敌”(67);主张在战争中知彼知己,适可而止,“允当则归”“知难而退”(68);《军志》重视辩证看待和处理战争中先发制人与后发制人的关系,“先人有夺人之心,后人有待其衰”(69)。在战争善后问题上,主张服而舍人“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70)。再如,“古司马兵法”兵学思想充分反映了“军礼”的基本精神,主张行“会之以发禁者九”(71),“不杀黄口,不获二毛”(72);贵“偏战”而贱“诈战”,主张“结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73)。这些兵学原则在指导当时的战争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对后世兵学思想的构筑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总体而言,西周时期战争与兵学思想深深地打上了礼乐文明的烙印。这一时期的战争,车战逐渐成为核心,礼乐制度渗透到战争整个过程。与此相应,兵学思想也展现出天命观的色彩,体现在“古司马兵法”的军法记载与对兵学问题的理性认识中。虽然西周时期的兵学思想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却远远未臻于成熟,这与当时战争发展的基本状态相匹配、相同步。
犬戎攻破镐京,平王东迁,历史进入“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春秋时期。由于周天子权威缺失,诸侯争霸成为战争的主流,其形式更多以军事威慑和政治外交压力迫使对方屈服,夺争霸主名分和地位为基本宗旨,真正以主力会战来决定胜负的战争为数较少。于是,会盟、“行成”与“平”乃是争霸战争的重要方式。当然,春秋时期的特征就是大动荡、大变革和大发展,在战争领域也有很多变革,如普遍兵役制的出现、车战战术的演进,步兵的崛起,军阵的进步,舟师的出现,车乘编制的演变,均是战争形态与制度变革方面的反映。其中最有决定意义的当属普遍兵役制,步兵的崛起以及军阵的进步,此亦反映了春秋争霸战争的特色。
第一,普遍兵役制出现。春秋前期各国仍保持“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的传统,列国兵员主要来源于“国人”,平时“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74),战时“执干戈以卫社稷”(75)。自春秋中叶起,“国人”兵役制开始向“国人”“庶人”共同参与的普遍兵役制过渡。这一变化的原因有二。一方面,这是诸侯争霸而导致扩军所引起的。以晋国为例,公元前677年,晋国仅一军;公元前661年,“晋侯作二军”(76);公元前633年,“作三军”(77);公元前629年,“作五军”(78);公元前588年,“作六军”(79)。晋国在短短89年间军队扩大了6倍。这样的扩军速度使各国均感兵源匮乏,只有征用庶人才能解决兵源问题。这说明由国人兵役制向普遍兵役制过渡已成为当时的大势所趋。另一方面,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人口增长迅速,居民点密集,“国”“野”之间有了较多的交往与渗透,界线已经模糊,特别是大量自耕农的出现,提高了庶人的地位。这说明当时由国人兵役制向普遍兵役制的过渡已有了现实的可能性。
第二,步兵的崛起。国、野普遍兵役制的实行不但扩大了军队规模,也改变了车兵与步兵的比例,使军队编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一乘从30人制变为75人制,步兵在兵员构成中的比例明显增大。同时,由于戎狄擅长于步兵机动作战,而受地形限制较大,队形稀疏、攻防阵式呆板的车兵难以对付灵活机动的戎狄步兵,这样的现实也极大地推动了步兵的发展。春秋后期步兵的重新崛起,亦与吴越诸国迅速壮大并参与中原争霸有关。在黄池之会上吴国曾“百人以为彻行,百行”(80),以步兵万人排列阵势,威慑以晋国为首的中原诸侯国,即是例证。中原诸国为了与其抗衡,自然也要进一步重视步兵的建设。据《左传》载,公元前541年,晋将魏舒曾“毁车以为行”:“晋中行穆子败无终及群狄于太原,崇卒也。将战,魏舒曰:‘彼徒战车,所遇又阨,以什共车,必克。困诸阨,又克。诸皆卒,自我始。’乃毁车以为行,五乘为三伍。”(81)魏舒将车兵全部改作为步兵,组成了第一个独立的步兵方阵。这一“毁车为行”之举,是春秋后期步兵全面复兴的标志性事件。步兵的重新崛起,大大提高了军队的机动能力,能够适应各种复杂地形,从而使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呈示出新的面貌和特点,这在中国古代兵学史上的意义是不容低估的。
第三,军阵的进一步优化。战争是双方力量的全面角逐,其胜负不但取决于投入战车、步兵的数量,而且还取决于军阵能够发挥出的整体力量,“善于保持战术协调和队形严整的一方,必将大大优越于不能做到这一点的另一方”(82)。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古代兵学家都高度重视军阵的布置和运用,提倡先阵而后战,强调军队在行军、作战时均要严守既定的阵形,以充分保障整体作战优势的发挥。春秋争霸战争的客观形势也使得军阵日趋进步,使其成为古代兵学史上的标志性事件。春秋军阵以“三阵”“五阵”为主。从战术特点看,春秋时期的军阵主要可分为方阵和圆阵;从作战方式分类,又可以划分为立阵和坐阵。在传统“三阵”内部,也进行了战术编队调整和改进,提高了战斗力。繻葛之战中的“鱼丽之阵”正是这方面的典型,鱼丽阵的特点是“先偏后伍,伍承弥缝”(83)。学者曾对春秋时期军阵的发展做过概括:第一阶段是春秋初期,此时进攻队形是大正面的密集方阵,特点是前进速度慢,机动性差,步车协同不密切;第二阶段是春秋中期,以车兵为主,步兵人数剧增的疏散方阵进攻,特点是队形配置疏散,纵深加大,步车协同密切;第三阶段则是春秋末期的纵队进攻,更适宜于长途奔袭,连续作战,是战国时期雁形阵的前身(84)。我们认为这一勾勒大体是合乎历史实际的。
与此相应,春秋时期的兵学思想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左传》《逸周书》《诗经》《晏子春秋》《老子》等典籍中,对战争观念、治军原则、作战指导等兵学问题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形成了独到的兵学思想。如《左传》的“义战”观,《逸周书》的“柔武”观,《诗经》“赳赳武夫”的尚武精神,《晏子春秋》“为众屏患”的思想,《老子》“柔弱胜刚强”的观念。此时还涌现了一批开风气之先的兵学家,如伍子胥、孙武、范蠡、司马穰苴。他们的战争实践和兵学理论创造为春秋时期兵学发展注入了盎然的生机:伍子胥“疲楚误楚”的战略,孙武“兵以诈立”的思想,范蠡“随时以行”的思想,曹沫“勿兵以克”的思想,司马穰苴“文能附众,武能威敌”的兵学素养。在如此丰富的兵学思想中,《孙子兵法》是这一时期兵学思想的集大成,亦是中国兵学史上的首座丰碑,代表了春秋时期的兵学思想的高度,其兵学思想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朴素辩证唯物主义理论的指导。《孙子兵法》的哲学基础表现为朴素唯物主义理论。孙武反对鬼神天意,反对用阴阳杂占的方法去认识战争,主张“禁祥去疑”(85)。在对待战争的问题上,孙武着眼于“道、天、地、将、法”等“五事”“七计”(86),提倡在客观事实基础上做出判断,预测胜负。孙武还运用辩证的观点看待战争中的转化问题:“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87),“五行无常胜,四时无常位,日有短长,月有死生。”(88)
第二,慎战与重战的战争观。《孙子兵法》开宗明义:“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89)又曰:“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90)亦曰:“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91)《孙子兵法》重视战争,认为战争当以利为上,即做到兵“以利动”,“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92),“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93)。
第三,严明赏罚的治军思想。“赏罚孰明”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孙武说:“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94)他认为治军必须做到赏罚严明,“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也;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也”(95),否则就不能造就一支具有战斗力的部队,“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治,譬若骄子,不可用也”(96)。
第四,提出“智、信、仁、勇、严”的将德观。具体而言,将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操守,“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唯人是保,而利合于主”(97)。将要具备卓越的指挥才能,“知彼知己”(98)“知天知地”(99)“知九变之术”(100)“识众寡之用”(101)“知迂直之计”(102),掌握“战道”,“因敌而制胜”(103)。将也要具备杰出的治军本领,这包括以“信”“严”为本的管理手段和以“仁”“勇”为核心的带兵作风,以求士卒“亲附”“与众相得”,又能“令素行以教其民”(104)。
第五,提出一系列的制胜原则。“知彼知己”“知天知地”,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种情况;“示形动敌”“致人而不致于人”,牢牢掌握战争主动权;“兵贵胜,不贵久”,强调速战速决,推崇作战行动的突然性、进攻性、运动性;正确选择主攻方向,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并力”(105)“并敌一向”(106),从而达到“以众击寡”的目的;察知天候地理,巧妙利用地利,“夫地形者,兵之助也。料敌制胜,计险厄、远近,上将之道也”(107)。
总体而言,随着春秋时期战争活动的频繁,战争方式的变化,战争规模的扩大,战争激烈程度的提高,以及文武分职、将相殊途等新情况的出现,当时兵学思想也开始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在思想界,天命信仰逐渐崩溃,神灵敬畏意识不断弱化,重民轻神思潮正在兴起,这些思想变化无不影响着兵学思想,尚诈、逐利、崇力成为兵学思想发展的基本方向。
王夫之曾指出:“战国者,古今一大变革之会。”(108)战国时期,郡县制、中央集权制逐步确立,战争进入兼并统一时期。兼并战争的根本宗旨是对土地和人口的争夺,所谓“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力功争强,胜者为右”(109)。兼并战争非常残酷,“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110),其战争形式与以往相比,具有五个方面的鲜明特征。
第一,兵器门类齐全,制作精良。就兵器制造而言,战国青铜兵器的铸造技术日趋专业和完善,《考工记》曰:“金有六齐”(111)。所谓“六齐”,即在青铜器冶炼中,因不同用途对铜锡六种不同比例的划分,“有了统一规范的配比标准,自然保证了兵器生产质量的稳定性”(112)。据研究,已发现青铜兵器完全符合《考工记》的记载(113)。同时,战国时期钢铁兵器也初露头角,成为兵器的重要材质。弓弩制作工艺水平提高对兼并战争的影响深刻。积弩齐发成为战场制胜的重要手段,亦成为摧毁贵族战车的重要武器。1986年在湖北江陵秦家嘴的战国墓中发现的“双矢并射连发弩”(114),即为实证。此时类型齐全的冷兵器系统已经形成,在战场上发挥着各自的作用。
第二,郡县普遍征兵制的推行。随着郡县制推行,各诸侯国全面实行以郡县为单位的征兵制度,按照郡、县、乡、里等地方行政体系来征发“编户齐民”的民众入伍作战。这种郡县征兵制在性质上依然是临战征聚,每逢大战,全面征兵。如在长平之战中,秦昭王亲临一线岁以上男丁前往长平。在郡县普遍征兵制条件下,不仅丁壮男子要入伍从征,在特定情况下,普通妇女老幼也要入伍,担任守城、修筑工事、转运粮秣的任务。为了最大限度地征发兵员,各国纷纷建立以征发兵役为中心内容的“傅籍”制度。战国郡县普遍征兵制奠定了中国古代征兵制的基本方式,符合兼并战争的要求,合乎历史发展趋势。
第三,步兵居于主导地位的四大兵种形成。自春秋晚期始,步兵崛起。战国时期步兵居于主导地位,成为决定战争胜负的核心兵种。各国开始大规模组建步兵,步兵编制逐渐完善,军事训练也以步兵为主。进入战国,战车不再是战争中的核心,但战车数量的多寡,仍是衡量一国军力的重要标志。在平原地带作战,战车依然被广泛使用,如《孙膑兵法》提到“易则多其车”(115)。《六韬》也全面论述了战车的作战特点。以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改革为标志,骑战也被大规模引入中原地区。战国时期很多国家也大力加强水军的建设。1935年河南汲县彪镇出土的战国前期“水陆攻战图”铜鉴,展现了当时战船的特点和激烈的水战场面。至此,步、车、骑、舟诸兵种完全形成,出现诸兵种协同作战的格局,奠定了冷兵器时代作战的基本方式。
第四,军事训练的专门化。战国时期“搜狝”式军事训练方式转衰,专业性、正规化的训练方式全面推行。战国时期军事训练的内容包括有队列训练、识别信号的训练、阵法的系统训练、将士的技击训练、“选士”训练,等等。战国时期以“一”教“十”,以“十”教“百”循序渐进、系统正规的军事训练方式完全占据了主导地位。《吴子》载:“一人学战,教成十人;十人学战,教成百人……万人学战,教成三军。”(116)《尉缭子》亦曰:“百人而教战,教成,合之千人;千人教成,合之万人;万人教成,会之于三军。三军之众,有分有合,为大战之法。教成试之以阅。”(117)这些记载说明当时由单兵到多兵,由分队到部队,由分练到合练的经常性、正规化训练已具有普遍性。
第五,文武分职。春期时期文武分职已经萌芽,战国时期残酷的战争加速了这一历史进程。以魏国为例,魏文侯曾先后以魏成子、李悝、翟璜为相,而以乐羊、翟角为将;魏惠王以惠施为相,而以庞涓为将;魏哀王以田繻为相,而以公孙衍(犀首)为将。其他齐、秦、燕、赵诸国,也先后分别设置了“相”与“将军”。这种现象在兵书中亦有反映,《尉缭子》曰:“官分文武,惟王之二术也”(118)。《六韬》亦曰:“将相分职,而各以官名举人,按名督实。”(119)应该说,文武分职、将相殊途对于健全和巩固国君集权的军事领导体制,提高战争指挥艺术水平,推动兵学理论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当然,由于社会的发展,战事的激烈,战争形态的变化,所以战国时期的兵学非常发达,涌现出了各有特色的重要兵书,其中包括以“以治为胜”(120)“因形用权”(121)为特征的《吴子》,以“挟义而战”(122)“明法审令”(123)为核心的《尉缭子》,以“以仁为本,以义治之”(124)为圭臬的《司马法》,以“战胜而强立”(125)为指导思想的《孙膑兵法》,以“规模阔大,本末兼该”(126)著称的《六韬》,等等。同时,“道术为天下裂”,学术思想百家争鸣,战争也是战国诸子的中心议题,诸子论兵遂成为风尚。诸子以各自学说为底色,对战争问题提出自己独特的看法。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战国兵学的发展进行概述。
第一,战国兵书多重政治伦理。以政治伦理思想为本是中国古代思想的重要特征。受这一传统的影响和制约,战国兵书大都政治色彩浓厚。如,《司马法》的《仁本》《天子之义》;《尉缭子》的《天官》《兵谈》《制谈》《战威》诸篇;《六韬》的《文韬》;《吴子》的《图国》,等等。这些内容均不是纯粹从兵学的角度立论,而是从政治出发,对兵学问题进行理性的认识和总结,反映出中国古代兵书较早地认识到政治与战争之间的深刻关系。
第二,战国兵书有明显的地域特征。明确主张实力优先,耕战为本:“量地肥墝而立邑。建城称地,以城称人,以人称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127)。亦强调政治优先:“凡战法必本于政胜。”(128)“政久持胜术者,必强至王”(129)。这些特征在《尉缭子》等三晋兵学著作和《商君书》等诸子论兵之作中多有体现。以齐国兵学为主导的齐鲁兵学思想代表着先秦兵学的主体和最高理论成就,《司马法》《六韬》《孙膑兵法》《管子》是其代表。齐地“随时而变,因俗而动”(130),“其俗宽缓阔达,而足智,好议论”(131),其重智重谋的特征也是中国兵学思想的核心特征。南方兵学重阴阳变化,《鹖冠子》《文子》《经法》的理论建树,堪称这方面的代表。当然,从对兼并战争本身影响而言,以耕战为主,注重提升国家整体实力的三晋法家最终获得了成功。
第三,兵学与诸子学说的融合。诸子论兵的丰富与兵书理论体系的完善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即兵书的发展,给诸子兵学思想的成熟以有力的推动;而诸子的基本理论又对兵学思想的构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132)。兹以《六韬》为例。《六韬》思想内容十分丰富,可谓熔儒、道、法、兵等各家思想于一炉,突出表现出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时代特色。如《六韬》推崇圣人,强调“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唯有道者处之”(133),可能与儒家思想有关联;其推崇的“夫攻强,必养之使强,益之使张。太强必折,太张必缺”(134)与道家通声气;“按名督实”(135)的思想与法家密不可分;“全胜不斗,大兵无创”(136)对孙武兵学思想亦有发展。正如学者指出,较之其他兵书,《六韬》更完整、更全面(137),即是对其学术融合的肯定。
战国时期战争方式的特征是兼并,这一时期无论是兵器进步、征兵制的变革、兵种变化、军事训练的专业化,还是文武分职的加速,均对战国兼并战争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就兵学思想而言,其政治伦理思想为本,兵书思想的地域特征明显,与诸子学术融合,均是战国兵学思想发展的重要特征。
①李昉等:《太平御览》卷399《兵部》,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96册,中国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43页。
③参见蓝永蔚等:《五千年的征战:中国军事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2页。
④参见王晓毅,丁金龙:《从陶寺遗址的考古新发现看尧舜禅让》,《山西师大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3期。
⑤[德]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60页。
⑥《后汉书·西羌传》,范晔:《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69页。
⑦《史记·五帝本纪》,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页。
⑧参见严文明:《姜寨早期的村落布局》,《仰韶文化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166~179页。
⑨参见张绪球:《屈家岭文化古城的发现与初步研究》,《考古》1994年第7期。
⑩孙周勇,邵晶:《瓮城溯源:以石峁遗址外城东门址为中心》,《文物》2016年第2期。
(11)孙周勇,邵晶:《马面溯源:以石峁遗址外城东门址为中心》,《考古》2016年第6期。
(12)王震中:《中国文明起源的比较研究》(增订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429页。
(13)参见白立超:《〈洪范〉的夏政诠释之维》,《政治思想史》2013年第3期。
(14)《左传·成公十三年》。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2009年,第4149页。下文“十三经”引文均出此版本。
(16)参见王祈:《殷墟甲骨文中的族军》,《南方文物》2017年第4期。
(17)参见李济:《殷虚铜器五种及其相关之问题》,《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外编·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1933年,第73~104页。
(18)郭沫若:《甲骨文合集》6461、36482、6292,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
(19)胡厚宣:《殷代方考》,《甲骨学商史论丛初集》,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
(20)《司马法·天子之义》,王震:《司马法集释》,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70页。下文《司马法》引文均出此版本。
(22)《世本·作篇》,宋衷注,秦嘉谟等辑:《世本八种》,中华书局,2008年,第40页。
(23)《吕氏春秋·简选》,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184页。
(24)参见徐勇,张焯等:《简明中国军制史》,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页。
(25)参见[美]张光直:《商文明》,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第209~215页。
(28)参见罗琨:《殷商时期的羌和羌方》,《甲骨文与殷商史》第3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
(32)肖楠:《试论卜辞中的师和旅》,《古文字研究》第6辑,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
(38)参见胡厚宣:《甲骨文蒙字说》,胡厚宣主编:《甲骨探史录》,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2年。
(40)参见白立超:《商末周初宗教与政治治理思想变迁新论》,《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2016年第5期。
(49)参见王晖:《庠序:商周武学堂考辨:兼论周代小学大学所学内容之别》,《中国史研究》2015年第3期。
(52)刘源:《商周祭祖礼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84页。
(53)杨宽:《战国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33页。
(54)参见《甘誓》:“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汤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这些表述明显受到周人天命观的影响。
(60)赵尔巽等:《清史稿》卷481《儒林二》,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3215页。
(66)参见黄朴民:《“古司马兵法”本事索隐》,《文史》2004年第2辑。
(72)《淮南子·氾论训》,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431页。
(74)《国语·周语上》,徐元诰:《国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21页。下文《国语》引文均出此版本。
(82)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32页。
(84)参见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221~231页。
(85)《孙子兵法·九地篇》,杨丙安:《十一家注孙子校理》,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249页。下文《孙子兵法》引文均出此版本。
(108)王夫之:《读通鉴论》,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954页。
(109)《战国策·书录》,刘向:《战国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196页。
(112)杨泓:《考古学与中国古代兵器史研究》,《文物》1985年第8期。
(113)参见钟博超:《战国时期青铜兵器制作工艺研究》,《文物世界》2017年第5期。
(115)《孙膑兵法·八阵》,张震泽:《孙膑兵法校理》,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65页。下文《孙膑兵法》引文均出此版本。
(116)《吴子·治兵》,黄朴民:《白话武经七书》,长沙:岳麓书社,1997年,第349页。下文《吴子》《尉缭子》《六韬》引文均出此版本。
(126)朱墉:《武经七书汇解》,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2页。
(127)《商君书·画策》,蒋礼鸿:《商君书锥指》,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0页。下文所引《商君书》均据此版本。
(130)《管子·正世》,黎翔凤:《管子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920页。
(132)参见黄朴民:《先秦诸子军事思想异同初探》,《历史研究》1996年第5期。
(137)吴如嵩:《论〈六韬〉的军事思想》,《兵家史苑》第1辑,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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