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中介出钱帮你买房,还给你上万元的好处费,这样的“好事”你干不干?记者5日从蔡甸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承办的第三届全国金融法学研究会联盟论坛上披露,这是一种新型“套路贷”,中介公司设局,组织买家、卖家、评估公司合伙骗贷
中介出钱帮你买房,还给你上万元的好处费,这样的“好事”你干不干?记者5日从蔡甸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承办的第三届全国金融法学研究会联盟论坛上披露,这是一种新型“套路贷”,中介公司设局,组织买家、卖家、评估公司合伙骗贷。
蔡甸居民杨某有一套房子,市值60万元。2018年,杨某委托房屋中介机构武汉某公司出售该房屋。武汉某公司以60万元价格买下该房屋,然后联系房屋评估机构将房屋价格评估至100万元,并找来没有购买能力的外来务工人员张某,以事成后给予好处费的承诺,让张某与杨某签订总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
张某同意并签订假合同后,武汉某公司先出资20万元,以张某的名义首付两成房款,再以张某购房的名义向银行贷款80万元,支付合同中杨某剩下的尾款。
杨某收款后将房屋过户到张某名下,并将这两笔以张某名义付给他的100万元房款,返还给武汉某公司90万元,武汉某公司收款后从中拿出一万多元给张某,并以张某的“名义”偿还几次贷款后,停止还贷。
贷款银行收不到还款,将张某告到法院,将其申请贷款时抵押的该房屋拍卖。按市价,高估100万元的该房屋,只拍得60万元。一出一进,银行亏了20万元,卖房子的杨某因签假合同从中多赚了10万元,外来务工人员张某因出借自己的名义买房、贷款赚了一万多元,做局、请评估机构、垫资的中介公司赚了六七万元。
论坛与鄂琼粤金融法学研究会联盟论坛暨湖北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同时举行,来自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金融单位、金融法学研究会的200余位负责人、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就如何破解这一新型套路贷骗局进行了探讨。专家、学者认为,此类案件令人头痛的地方是,每一环节披着合法的外衣,打法律、政策的“擦边球”。
目前,无论法律还是行规,对一新现象、新问题尚无专门规定。在实际办案中,银行发现被骗诉至法院进行追责,却发现追责对象是无实际还款能力的“购房者”,放贷损失难以挽回。
鉴于法律的修订与完善程序严格,对新现象制定专门法规所需时间较长,相关专家、学者建议相关行业行规应及时跟进回应。
二手房高估骗贷并不符合骗取银行贷款罪的构成要件,不宜入刑。建议相关行业部门对房屋中介机构交易二手房严格行业准则,倒逼房屋中介机构规范交易行为;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监管部门、房屋评估协会要针对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房屋无理由高评估现象做出规范性文件的约束,对多次违规高估,则应由行业协会对其评估师资格予以吊销。
二手房交易高估骗贷案件虽为个案,但参与主体多,影响覆盖面广,需要汇聚多部门的力量联合解决新问题。
目前,房产管理部门、银行金融机构、法院审判部门信息管理系统应建立信息互通互查机制,通过信息共享,把骗贷等金融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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