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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而开发商没有权利将物业公司的利益赠送给业主,即使他们是一个老板,但法律上是分开的。
因此,签订的优惠合同应该包括开发商、物业和业主的三方签字确认,由开发商代替你支付一年半的物业费。本回答由网友推荐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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