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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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领域包括精密清洗、电镀和水处理三大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精密清洗(主要包括超声波清洗、平板清洗、喷淋清洗、碳氢清洗等)、纯水生产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和中水回用设备、电子类电镀设备、塑胶类电镀设备、五金类电镀设备等。

  经营模式:鉴于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非标准化定制行业,由客户提出清洗要求,厂商按照客户的清洗对象和要求制造精密清洗设备,并负责安装和维护。行业内企业均采用“按单定制生产”的专业配套制造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精密清洗设备的研发、制造,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客户不同产品的各类清洗需求,提供整套精密清洗解决方案,有效帮助客户提升产品性能,延长产品寿命,实现清洁生产。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18年,在确保传统超声设备稳健经营的同时,重点对碳素水清洗机、智能手机盖板清洗机新工艺的结构及性能和先进性方面进行技术攻关,相关设备的整体性及其在清洗过程中的效率及效果都有显著提升。从技术层面虽然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但由于市场的下行压力,下游客户的固定资产投资下降,导致2018年的业绩未达到预期。

  2018年,液晶事业部在技术研发方面比较突出,“TFT玻璃减薄设备”、“TFT-G11高世代清洗机”、“G11代物流线技术”、“智能手机盖板清洗机”等新技术得到了提升,订单量有所增加,该事业部产品销售、利润在2018年获得的稳步增加。

  2018年,水处理事业部处于经营策略调整期间,该事业部2018年度订单量有较大的下降,但已经为2019年业绩做了较好的市场布局。

  2018年,电镀事业部在本年度表面处理设备的自动化升级项目,在高端汽车零部件及航空零部件表面处理市场上已经取得了一定市场份额。由于处于市场的调整期,产品项目销量与利润潜力未得到充分体现。

  公司一直以来兢兢业业,2018年度主要还是采用“稳”的指导方针,“稳”就意味着“蓄势待发”也代表可能要暂时牺牲当前一些无长远发展的利益。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对比2017年度稍有下降,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为:部分产品订单不足,销售价格有所下降,产品成本同比有所增加,导致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2018年度应收账款回款不理想,导致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较大。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根据西安市和科达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3月25日股东会决议, 注销西安市和科达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日西安水处理公司已完成税务及工商注销手续。

  2、根据东莞市和科达工业专业设备有限公司2017年5月20日股东会决议,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莞市和科达工业专业设备有限公司,东莞液晶公司存续,东莞工业公司解散注销。截止本报告日东莞工业公司已完成税务及工商注销手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上午9时在深圳中洲圣廷苑酒店三楼夏晖厅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已于2019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其中独立董事胡开梁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卢争驰先生召集与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孙政民先生、周含军先生、林洪生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报告对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情况和2019年度工作安排做了详细阐述。《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预算为公司管理控制目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尚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2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9,153,820.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655,796.99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915,382.02元(按2018年度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减去本年度分配2017年普通股股利2,600,000.00元,母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6,294,235.14元。董事会提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1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分派总额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比例。

  董事会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公司2018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的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实施自查,并编制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19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11、审议通过《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且此次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开发等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的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分红机制,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持续、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13]43号)等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2019年5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工业园路1号容锦酒店一楼会议室。

  (9)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提案6、7、9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中提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下午17:00。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线.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 传线.参加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1、 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5月24日17:00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线.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16,投票简称:和科投票。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上午10时30分在深圳中洲圣廷苑酒店三楼夏晖厅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已于2019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其中监事黄铁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德侨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预算为公司管理控制目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尚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仔细核查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2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9,153,820.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655,796.99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915,382.02元(按2018年度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减去本年度分配2017年普通股股利2,600,000.00元,母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6,294,235.14元。董事会提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公司2018年末总股本1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分派总额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比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6-2018)》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26)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双方已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确保本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9、审议通过《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违背的情况,故同意公司此次担保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持续、科学的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090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29元,募集资金总额207,250,000.00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22,000,000.00元及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2,859,981.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390,018.8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10月18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339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8,433,856.71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8,333,537.62元。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本公司的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必须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总监、董事长签字批准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和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

  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共设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85.8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终止情况:2018年10月23日召开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及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超声波清洗设备扩产项目”。该议案已经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项目的原因为:1、苏州市相城区规划分局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厂区所在范围土地用途做出调整,该募投项目用地现规划为住宅用地和道路建设,同时暂停了工业性质建筑批复;2、公司下游消费电子行业发展缓慢,公司现有产能基本能满足生产需要。公司本次终止“苏州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超声波清洗设备扩产项目”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结余人民币5,670.56万元。其中,人民币2,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议案于2018年6月19日经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及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人民币3,670.56万元继续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2018年10月23日召开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及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东莞市和科达液晶设备有限公司平板清洗设备生产项目、深圳精密研发设计中心扩建项目的实施进度,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分别延期至2019年9月30日、2019年3月31日。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017年3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预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6年10月18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72.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6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及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经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核查同意后予以披露。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据项目投资计划,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将上述募集资金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支出。

  2017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限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为扩大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可选范围,进一步保障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收益,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从单一类型的银行调整为可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除调整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范围外,原其他审议的事项保持不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编制单位: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单位: 万元

  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而造成,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同意为子公司深圳市和科达电镀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电镀”)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公司及深圳市和科达超声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额度为1,5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签署相关协议之日起1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鉴于深圳电镀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为69.5%,本次对外担保事项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经营范围:电镀设备、前处理设备、液晶玻璃设备生产线、LCD清洗设备生产线的销售;工控软件、嵌入式软件的技术开发、设计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电镀设备、前处理设备、液晶玻璃设备生产线、LCD清洗设备生产线、工控软件、嵌入式软件的生产。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深圳电镀资产总额为4,258.07万元,负债总额2,959.28万元,净资产1,298.7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993.26万元,利润总额36.03万元,净利润24.31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且此次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开发等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的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尚在担保期内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5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64%。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15:00-17:00在

  网上路演互动平台举行2018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同花顺网上路演互动平台()”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卢争驰先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张圣韬先生;董事、总经理梁海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培鹏先生;独立董事周铁华先生;财务总监钟志芳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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