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2019年初中升学体育、理化生实验考试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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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4月15日,备受全县广大中学生和学生家长关注的2019年初中升学体育、理化生实验考试将正式开始,考点在睢县高级中学,预计至26日结束

  4月15日,备受全县广大中学生和学生家长关注的2019年初中升学体育、理化生实验考试将正式开始,考点在睢县高级中学,预计至26日结束。

  今年的体育考试项目与去年相同,共三项,每项必考。项目一:跑步 ,男生1000米 ,女生800米;项目二:坐位体前屈;项目三:立定跳远。体育考试成绩三项共70分,理化生实验成绩30分,共计100分,计入中招总成绩。

  据悉,今年体育考试较去年又有新的改进,考生成绩当场公布,每考一项机器自动打印成绩,学生当场知晓考试结果。

  为确保此次体育、理化生实验考试结果公平公正,睢县教体局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

  一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考前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考试纪律和业务培训。对于考试中进行舞弊的行为和人员,一经查实,立即撤换,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考试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期间,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用餐在考点,集体行动,禁止单独活动和私自外出;统一收缴通讯工具,由纪检监察部门集中管理;严禁无考务证件人员进入考场。

  三是实行回避制度。考试工作人员按要求选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考试者,不得参加当年的考试管理工作。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者,必须向考务办如实报告,否则,按违规处理。

  四是严格考风考纪。考试期间,在考点设立举报电话;在考场入口处设置检录台,架设照相机、录像机各一台,现场按组取像备案;在每一项考试前,要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对,测试员签字;在每一测试点架设录像设备,全程录像、录音备案;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体育考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8〕1053号)和《商丘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教体卫〔2018〕508号)精神,为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目的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提出的“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精神,克服社会和学校不同程度存在的重智育、轻体育的错误倾向,引导学生、家庭、学校和社会关注学校体育、关注学生体质健康,不断提高学生身体素质。二、基本原则坚持升学体育统一测试制度与体育课教学、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机结合。以人为本,建立科学完善的免试、免考制度,利用智能化测试仪器,提升统测标准,保证评价客观,操作规范,考试安全。三、考试项目和评价标准(一)考试项目

  总分为70分,纳入中招升学考试成绩总分,面向全体初中毕业学生实施。(二)评价标准

  按照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的评分标准执行。四、免考、缓考办法及成绩评定

  (一)免考。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和因疾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提供有关证明,按照程序申报,经核定后可以免考。

  (二)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参加缓考的学生,由各县体育考试领导机构在规定时间集中组织考试,如在缓考时间到时仍不能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医院近期有效证明和原始病历(复印件)及医院检验报告单,按严重疾病长期免修体育课及不能参加日常体育活动和体育考试的学生办理。

  (三)成绩评定。残疾学生办理免试后,按当年(本县区)考试平均成绩记入升学总分;因严重疾病长期免修体育课及不能参加日常体育活动和体育考试的学生,按体育考试成绩满分的60%,即42分记入升学总分。

  五、组织和管理(一)体育考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县教体局以印发《实施方案》的方式统一部署,各单位要建立必要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完善的考风考纪监督工作机制,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要求,周密制订本单位体育考试工作的具体方案,抓好考试的器材配备、人员培训、考场管理及组织实施工作。

  (二)规范收费管理。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收费,要严格执行“豫教财字〔1998〕9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每生10元。所收取的费用在确保考试设备、各种耗材足额满足考试需要的前提下,按照商丘市教体局《关于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要求,合理确定、妥善解决参与监考、巡考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

  (三)为保证考试考场的封闭性,避免天气因素的影响,选定的考点必须具备封闭的400米标准塑胶田径跑道的操场。县教育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纪检监察、安全保卫、医疗救护等人员,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安全性,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四)体育考试工作,由县教体局体卫艺股组织实施。

  (五)考试实行全程录像。考试期间,所有考点必须对所有考试项目的全过程实行录像,录像保存至中招录取结束,以确保有异议考生能查询录像。

  (六)考试成绩及时发布。每项考试结束后,现场打印考生分项成绩;如果不具备现场打印功能,考试结束后,及时打印并通知考生所在学校并签字;每个学校考试结束公示5个工作日后,校长签字确认,加盖学校公章上报局体委艺股。有异议者统一由学校提出,按程序进行复核。查询复核时间是成绩发至学校的10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办理。

  (一)各学校要始终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实行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考试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准备。

  (二)考试前,学校必须组织学生进行常规体检,特别是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并与每一位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确认,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隐瞒学生疾病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县教育体育局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考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体育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

  (四)县教育体育局在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专业急救人员、专用救护车辆及急救设备,保证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

  七、工作安排(一)2019年4月9日前,各单位制订完成本单位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含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考风考纪监督领导小组名单),书面报县教育体育局体卫艺股。 (二)2019年4月11日前,各单位组织完成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有残疾证)学生、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学生的免试申请工作,填报申请表。 (三)2019年4月12日前,各学校核准当年参加体育考试学生名册和免试学生名册,录入《睢县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统计表》,报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备案。 (四)考试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4月25日。

  (五)考试结束后,市教体局按规定将考试成绩纳入考生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并向考生公布。附件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教育厅及商丘市教育体育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确保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3.1.考试内容:含身体素质、运动能力和体育技术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参加三个项目的测试。

  4.2.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执行,每项最终成绩为整数。

  5.2考试统一使用智能型测试仪器(五型),一人一卡。各学校将考生报名信息及照片上报至县体卫艺股,体卫艺股按15人分组将考生照片统一打印,检录时本人、准考证、照片和仪器内存照片相符。

  6.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考试前,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考试纪律和业务培训。对于考试中进行舞弊的行为和人员,一经查实,立即撤换,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6.2.考试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期间,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用餐在考点,集体行动,禁止单独活动和私自外出;统一收缴通讯工具,由纪检监察部门集中管理;严禁无考务证件人员进入考场。

  6.3.实行回避制度。考试工作人员按要求选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考试者,不得参加当年的考试管理工作。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凡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者,必须向考务办如实报告,否则,按违规处理。

  6.4.严格考风考纪。考试期间,在考点设立举报电话;在考场入口处设置检录台,架设照相机、录像机各一台,现场按组取像备案;在每一项考试前,要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对,测试员签字;在每一测试点架设录像设备,全程录像、录音备案;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体育考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各考点每天考试必须配备考风考纪工作监督员2名,并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对考试全程进行监督和巡视。

  7.1.伤残学生免试。①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须有残疾证)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由个人提出申请,家长、班主任、分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报教体局可申请免考。没有残疾证但确实残疾并丧失运动能力,必须提供完备的县级医院以上(含县级)就医相关资料,并由学校中考领导小组对免考考生进行目测残疾部位,由校长、分管校长、班主任和体育老师共同签字确认,加盖学校公章交教体局审核。②因疾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由个人提出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诊断证明,家长签字、体育老师、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报县教体局审核批准。

  以上申请信息必须与考生所报中招考生信息相符(学生健康状况栏所填内容一致),经查询不相符者取消申请,考生正常考试。

  7.2.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考试,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医院近期有效证明和原始病历及医院检验报告单(女生例假由学校出具现时证明),于考前一天由学校交考务办,可申请缓考。

  7.3.到达考场后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学校带队领导签字确认,填写缓考申请表,报主考批准,可准予缓考。到达考场后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考生,由考生填写不参加考试申请书,由学校带队领导签字确认。

  7.4.在考试过程中,若考生出现意外事故,如当时可以继续考试的经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如当时确实不能继续考试的,填写缓考申请表,由学校带队领导签字确认,经主考批准并报考务办公室备案,该项目可作缓考处理。已考项目成绩有效,缓考项目以缓考成绩为准。

  7.5.在考试中,如监考员发现仪器传送数据异样,应立即停止考试,报告主考,由技术人员检查维修。本组考生可经主考同意该项重考一次。

  7.6.在学校所有考生考试结束后,由学校公示考试成绩,公示期5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申请期限内申请复议,申请程序:由学校和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到考务办公室,填写《考试异常情况申诉报告表》,经主考批准,监考员、学校领导、班主任共同查询(查仪器备份或调取录像),查询异议成立确认后,学校、班主任和考生本人履行签字手续,组织缓考时该考生可重考异议项目一次。

  9.3.报名以学校为单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姓名+中招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性别+学校。

  10.1.县教体局成立“睢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附后),负责考试管理的考务工作,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考试工作。

  10.2.县教体局成立“睢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风考纪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附后),负责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违纪事件的查处工作。

  10.4.考点设考务、保卫、后勤、医疗等若干小组,分管有关工作,以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11.1.体育报考费按豫教财[1998]9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每生收取体育考试费10元。免试生也应缴考试费。

  12.1.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后勤保障,确保考试工作稳妥进行。

  12.2.考点门口悬挂“商丘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ⅹⅹ考点”横幅。考点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凭准考证入场,考务人员凭工作证入场,除主考、副主考工作需要,考生及考务人员均不得携带手机入场。严禁其它人员进入考场。考场外制作各级人员职责宣传栏,考场内设立医疗室和紧急救护设备,并为学生提供茶水等。

  12.3.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认真选派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外派人员组成测试组,并对测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考试工作确保公平、公正,保证考试成绩准确无误,线.考前应分别按男、女考生15人一组编好顺序参加考试。考前应让考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12.6.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考务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考生所在学校或举报电话向“睢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电线.对考试中的违纪现象可直接向“睢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风考纪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申述和举报。电线.各单位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锻炼,教育学生在报名时,既不要隐瞒病情也不要虚报疾病,在考试期间特别注意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12.8.考试中午休息时,将成绩盘放置于保险箱内交考试监督小组负责人,保险箱钥匙由主考保管,下午考试前在考试监督小组监督下,再将盘取出开始考试。当天考试结束后,由成绩管理人员(2人以上)在考试监督小组监督下,汇总拷贝打印当天3项考试成绩二份,并由监督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后,一份存档,一份发至有关学校。

  13.1.主考在各级“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风考纪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本细则负责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工作。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13.5.优化考点环境,安排布置考场,完善各项设施,做好考前准备和考试后的保管维护工作。

  13.7.协调考试仪器生产企业做好仪器调试工作,保证考试期间技术人员现场跟踪服务。

  13.8.负责对因违规需终止考试的考生或因违规需终止其工作的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处理,按规定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偶发事件。

  13.9.切实组织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13.11.考试结束后,向主管领导汇报本次考试情况。并向市教体局写出书面报告。

  ⑶封闭期间,不得私自外出;进入考场和休息场所不得利用通信工具与外界联络;

  ⑸对待考生要热情爱护,态度和蔼,营造轻松愉快的考试环境,严禁发生矛盾和纠纷。

  ⑺考试前3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每场考试结束后,及时整理器材,将考试用品送回器材管理处。

  ⑻考试前,认真向考生宣读指导语,考生对考试规则和要求不清楚提出询问时,应予以当场答复。

  ⑽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每个单元考试前后,集体进出考场。用餐前后和用餐时,集体行动,不得单独活动。

  15.1.考试期间,市教体局选派巡视员对各县(区)考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协助县(区)做好考试工作。教体局党组随时对考场进行巡视监督。

  15.2.巡视员应是教育行政部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和对考试业务熟悉的干部。

  15.3.巡视员根据本细则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服从“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谦虚谨慎,通过监督检查协助主考做好考试工作,而不是采取直接参与的方式。

  ⑴学习和掌握考试工作方案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督检查考点贯彻落实各项规定的情况;

  ⑶对考点工作成绩予以肯定,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及时提请注意,对违背规定的应促其改正;

  ⑹发现考生违规,可以当场制止,也可以通知监考员制止,违规情况由监考员如实作出记录;

  ⑺发现监考员工作不负责任,应当即指出,对情节严重者告知主考,由主考处理;

  ⑻对考试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是主考的责任,如主考处理不当,巡视员可根据有关规定提出意见或向“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16.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16.3.考试考场为封闭考场,无考务证件,未经考务办公室批准,不能私自进入考场。

  16.4.在考场内按规定穿戴整齐,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打闹,不准躺卧,不准乱扔纸屑和饮料瓶等杂物。

  16.5.如不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16.6.长期病(伤),尤其是患心脏病考生、残疾考生应当在报名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体育免考手续;保证不带病、不带伤参加体育考试,避免出现伤害事故。

  16.7.参加考试应穿着运动装、软底运动鞋或轻便装、平底鞋,不得穿舞蹈鞋或带钉跑鞋参加考试。

  16.8.考试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听从引导员的引导,考试后迅速整理并带走自己携带的物品,按引导员指挥离开考试现场。

  16.9.考试中因病(伤)等突发事件而终止考试,已考项目成绩有效,未考项目按无成绩计算。如果该考生申请缓考,必须填写缓考申请表,经主考批准,在缓考时测试未考项目,已考项目不再考试。

  16.10.体育考试是一次性考试,没有补考。每位考生只能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参加一次考试。

  16.11.考生在本校全部考试结束的次日,可以在学校公示栏内查询自己的成绩。

  16.12.考生对考务工作有意见,应通过学校向考试考务办公室反映,考试考务办公室不接受个人申请;考生对考试中的舞弊行为,有权直接向“睢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风考纪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申述和举报。

  17.1.考风考纪监督员对考风考纪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每个考点的考风考纪工作和成绩管理及打印工作。

  17.4.会同医疗救护员,对申请缓考考生进行现场鉴定,维护考试的严肃性,保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17.5.协助主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及时向“考风考纪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监督情况。

  18.1.保障体育考试智能测试仪器、录像设备、电脑及打印机能够正常、顺利使用。

  18.2.考场内须有AC/220V电源接口,将放置好的仪器连接电源。仪器布线要合理,预防考试过程中电源线被考生踩踏后造成考场断电现象;电源线接连应避免穿越跑道,以免考生在测试中受到影响。

  18.3.考试前一天必须将需要充电的设备按照设备的充电说明进行充电检查,所有设备是否处于关机状态。

  18.4.开考前组织、督导相关人员将考试器材摆放到考场指定位置,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

  18.6.每天考试结束后,将需要充电的设备按照充电说明进行充电,并检查所有设备是否处于关机状态。

  19.2.进场验证。凡是进入考点的人员必须出示相应证件:准考证、带队证、巡视员证、工作人员证等,禁止无证件人员进入考点和考场。

  20.1.每场考试前,到器材保管处领取考试背心(确认每组织1-10、15、20号齐全);每场考试结束后,将物品送还器材处。

  20.2.在备考区集合考生,提醒考生按编组顺序,男、女分别集合带队,携带的衣物一律放到场外备考区。

  20.3.按10、15或20人一组,男、女分别编组,按组别对考生进行四对照(准考证、本人、学籍照片、仪器内存),按组别列队照相备案,并逐人检查考生着装是否符合考试规定。

  20.5.每组考生考试结束后,及时收回背心和IC卡,并按编号顺序和颜色不同整理备用。

  21.1.在入口等待区以每组为单位点名,组织考生排成一列纵队,并带领该组考生到考试项目待考区侯考,并维持好待考区及考试区的秩序。

  21.2.提醒考生考试全过程IC卡及准考证不能丢失和损坏,否则会影响正常考试。

  21.3.当一组考生完成一项考试后,应清点人数,组织考生排一列纵队,到下一个项目待考区侯考。

  21.4.当一组考生完成所有项目后,应清点人数,排一列纵队,从出场通道将其带至出口等待区离开考场,并提醒考生按顺序收缴背心和IC卡。

  22.1.考前30分钟到场,让监考员领取考试用品。每场考试结束后,回收、清点考试用品。

  22.2.负责场地安全、器材、物品保管等工作。考试期间保持场地整洁卫生。

  24.1.1.操作员2名:A负责主机操控,发出开始考试指令,查看考试成绩时时传输情况;B向考生宣布指导语:本项是坐位体前屈考试,请同学们注意:

  ⑴仪器设定每人2次考试机会,考试要求考生脱鞋测试,必须双脚并拢,膝盖不得弯曲,双手伸直,用指尖均匀向前推出。不允许向前猛推,不允许包指甲和戴指甲套(假指甲),出现以上情况立即纠正,不服从纠正者按违纪处理。如遇考生一次达到满分标准,可只做一次。

  ⑵考生两次测试完成,考试成绩会自动传输到主机和电脑完成贮存,并打印该项成绩交引导员,最后交学校带队领导。

  24.2.1考试方法:考生进入候考区后,按1-10、15或20为一小组排列成纵队站到指定位置,由引导员把考试卡交给监考员,待监考员核对个人信息后刷卡准备考试。

  24.2.2监考员刷考生考试卡,仪器正确显示考生的姓名、考号、照片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开始测试。该项测试应在塑胶场地进行。考生在起跳线后两脚自然分开站立,语音提示后原地两脚同时起跳,不得垫步和小跳,动作完成后向跳跃前方任一侧走出测试杆。仪器自动测量判定跳远成绩,实时评出得分,并识别起跳踩线等犯规动作,有语音或警鸣提示犯规,如起跳犯规自动识别该次跳跃成绩无效。考生完成测试后,打印该项成绩交引导员,最后交学校带队领导。

  (2)起跳时不要有小助跑或连跳,出现踩线或者出线)跳好以后不要往后走,否则仪器判定后脚跟成绩。

  (4)该项测试犯规次数最多3次,3次以后此项考试结束,如果前面有成绩按最好成绩,如没有成绩该项为零。

  本项考试配备起点、终点腕表及收取辅助员2名,发令员兼主机管理员1名,人工记时员(负责与仪器同步记时)1名、成绩记录员1名、跑道检查员(负责考试纪律的监督)3名;

  ⑴按级别逐一对考生进行检查:IC卡上编号与背心编号、IC卡上姓名与准考证上姓名、考生本人与准考证照片是否一致,确认考生非替考后准予参加测试(如有异常情况,让引导员通知主考处理)。

  ⑵按佩戴方法指导、辅助考生佩戴腕表,腕表必须与考生IC卡编号和穿戴背心号码一致,将腕表佩戴在左腕上。

  ⑴本考点是长跑项目,以组别为单位,按照背心编号顺序依次站到起跑线后起跑;待考考生须在待考区内准备。

  ⑵男生1000米跑共两圈半,起点在田径场XX位置,终点在田径场XX位置(女生800米跑共两圈,起点、终点都在田径场XX位置)。

  采用站立式起跑,起跑前考生站在起跑线后的集合线上,当发出“各就位”的口令后,考生迅速到起跑线后站好,(不准踏线,不准原地跑动),并做好起跑的预备姿势等侯发令。听到枪响后向前跑出,不得推、拉、挤、撞、踩和有意阻挡他人。站在狐形起跑线外的考生,不得直接切入内道。考生的躯干部位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仪器停表。成绩记录以整秒读取。

  ⑴站立式起跑。狐形起跑线出发,起跑口令发出前越过起跑线为犯规。起跑后不分跑道。跑程中不得踏进跑道内侧或中途下跑道(跑捷径考试成绩为零分)、不得他人带跑。

  25.1.考试数据必须备份,将备份文件数据备份到U盘、移动硬盘或光盘,并填写《考场数据备份交接表》,将考试全部数据备份交至主考。

  25.2.考试结束后,认真核对考试成绩,经教体局分管领导、纪检监察和主考签字后,由考试组织者(主考)于6月20日前将成绩汇总盘封存统一交市局体卫艺科,审核后由市局体卫艺科统一交基教科汇入中招总成绩。成绩盘上交基教科后,原则上不予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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