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假外教”“黑外教”层出不穷 暴露监管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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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浙江科技时报网讯 7月16日上午,北京三中院对刘某娟、刘某霞、赵某月涉嫌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案作出终审裁判,揭开了一些所谓“外教”的真正面目,那就是“非法

 浙江科技时报网 7月16日上午,北京三中院对刘某娟、刘某霞、赵某月涉嫌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案作出终审裁判,揭开了一些所谓“外教”的真正面目,那就是“非法入境、非法务工的外国人”,他们没有工作签证、没有教学资质,却瞒天过海,堂而皇之地走进了幼儿园的课堂。(中国之声7月17日)

此案披露的情况并非个案。今年2月,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一家名为柏克莱的公司也对不符合在华就业资质的外籍人员进行“包装”,派遣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按照有关规定,在华申请英语教学类工作签证,需满足来自英语母语国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等条件。但涉案的18名外教不仅大多来自非英语母语国家,而且大部分只有高中或初中学历,“从没当过老师”。这样一些“非法务工的外教”,还因此让家长多掏不少腰包。

据报道,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间,刘某娟、刘某霞、赵某月钻监管上的空子,伙同外籍人员“ALEX”从事非法的中介活动,组织有意来我国从事外教劳务工作的外籍人员艾丽、安德烈、爱丽丝、博格丹、米托、艾米以虚构入境事由骗取短期学习签证或者商贸签证的方式,入境后由被告人招聘为外教派往北京多家幼儿园非法务工。从中获取一半或全部的签证续签中介费用。

近年来,幼儿园是否具有外教、能否成为双语幼儿园,成为了幼儿园在幼儿教育市场上能否赢得优势地位的一个因素,很多家长一看到幼儿园有外教、有双语教学,就愿意把孩子送到这样的幼儿园来。殊不知,这里的“外教”可能是没有工作签证、没有教学资质的假冒外教;有可能是非法入境进行非法务工的外国人。

“假外教”“黑外教”层出不穷,暴露监管缺失。一般而言,幼儿园只是跟中介机构签订合同,由这些中介机构将“外教”派遣到幼儿园从事工作。而幼儿园可能以为外教来华是合法和正当的,对于外教个人的履历,以及其身体情况,是否有相关的教学能力的审查等,可能都不会特别的规范,只是对“外教”进行简单的面试,而对于“外教”的来源、简历等几乎不会进行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有一些民办幼儿园,出于盈利的目的,在这一点上把关可能更不严格;加之,一般情况下,家长是很少有机会能够去了解到幼儿园聘请的“外教”的全部情况的,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形成了多方监管的一个空白。

刘某娟、刘某霞、赵某月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钻监管空子,明知外教没有合法入境手续,非法组织多名外教入境,并介绍外教非法从事劳务,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判三人有期徒刑两年、一年九个月、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五千元。北京三中院终审维持原判,这是他们罪有应得。不过,此案暴露出的监管漏洞亟需引起出入境管理、教育监管、市场监管、行业监管、幼儿教育机构、家长等各方面的高度关注。

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如今,“金牌外教真人授课”“英美外教一对一辅导”的广告处处都有;打上国际双语的招牌,教育培训机构的收费就能翻倍;有了外国人的面孔,家长就相信有更好的外语教学环境;因为有中介机构提供相关证明,中小学、幼儿园对外教的资质审核形同虚设,种种“假外教”“黑外教”乱象,令人震惊,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非严格监管不可的地步。

我们不反对外教来中国从事相关的教学工作,但是,必须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为了孩子、为了教育,有关职能部门必须从源头抓起,建立健全相关规定,加强源头、动态监管,严厉整治“假外教”“黑外教”乱象,严厉打击“黑中介”的违法犯罪行为;广大家长更要擦亮眼睛,理性选择双语学校(幼儿园),别让“从没当过老师”的“假外教”、“黑外教”迷了心窍、误了孩子。

作者: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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