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以太是不是真的存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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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哲学家也喜欢“上天的空气”

  哲学家也喜欢“上天的空气”。古希腊哲学家认为世界由水、气、火、土四种元素组成。特别看重几何学的柏拉图(公元前427-347)把四元素几何化,认为组成它们的原子形状分别是体现其性质的一种正多面体。但是正多面体共有5种,还剩下的一种,柏拉图认为对应的是第五种元素,宇宙和天体即由这种最高元素构成。柏拉图的学生亚里斯多德 (公元前384-322)把这种元素称为以太。从此以太成了一个自然哲学的概念。

  在亚里斯多德的自然哲学体系中,水、气、火、土是构成地球的元素,它们是变化的,并做直线运动。而以太是充满太空和构成天体的元素,它是永恒不变的,并做完美的圆周运动。中世纪西方哲学家基本上接受了亚里斯多德的说法,只是做了一点小改动:以太的密度是会变化的,构成天体的以太密度要比充满太空的以太介质的密度要大一些。

  万有引力定律告诉我们,两个物体不互相接触,也彼此存在吸引力,即使二者的距离非常遥远,这种力也依然存在。那么,这种超距离作用是如何产生的呢?力可以不接触就传递开去,这是难以想像的,似乎应该有一种介质来传递引力,牛顿(1642–1727)和其他许多人都假定这种媒介就是以太。不过,牛顿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并不一致。在其他场合,他拒绝提出假说来解释引力的性质。而据牛顿的朋友说,牛顿后来干脆说引力直接遵循上帝的旨意。

  当考虑到光的传播时,问题更大。第一个有关光的性质的科学假说是荷兰科学家惠更斯(1629–1693)提出的。他认为光是一种波。光的衍射现象很容易让人想到光是一种波,就像水波的衍射一样。但是要用波动来解释光的直线传播、反射、折射等各种光学现象却不容易。惠更斯提出了一个后来被称为“惠更斯原理”的学说阐明波面在媒体中的传播性质,在此基础上用作图法巧妙地解释了各种光学现象,让光的波动学说有了理论依据。

  但是光如果是一种波的话,根据当时的知识,这就意味着它需要借助某种介质来传播,就像声波以空气为介质、水波以水为介质传播一样。然而,波义耳(1627-1691)已证明在真空中声音不能传播,光线却可以传播——你可以透过真空看到东西。这表明在真空中有某种比空气还要细微的介质来传播光波。惠更斯认为这种光波介质就是以太。

  牛顿提出了一个针锋相对的学说,认为光是一种极其细小的微粒,而且它们的运动遵循他发现的三大运动定律。光的微粒学说很容易解释光的直线传播和反射:光微粒的运动速度极快,所以光做直线传播;光线反射是由于光微粒碰撞反射面引起的。但是用微粒学说来解释光的折射和衍射却很困难。为了解释折射现象,牛顿不得不假定存在一种以太介质,它传递振动的速度比光要快,折射被认为是在不同地方的以太介质的密度和弹性不同引起的。至于这种以太介质究竟是什么东西,牛顿承认他不清楚。

  但是进入19世纪后,形势开始逆转。英国物理学家托马斯·杨(1773–1829)、法国物理学家菲涅耳(1788–1827)用干涉实验证明了光是一种波。1850年,法国物理学家傅科(1819–1868)用实验证明了光在水中的速度比在空气中慢,这一结果与微粒学说相冲突(认为光在水中的速度比在空气中快),而符合波动学说的预测(在水中光波波长减小),牛顿的学说被推翻了。此后,英国物理学家麦克斯韦(1831–1879)建立电磁学,他的电磁方程计算出电磁波在真空中的速度恰好等于真空中的光速,表明光就是一定频率范围内的电磁波。德国物理学家赫兹(1857-1894)用实验证实了这个预见。波动学说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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