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视频中,一男子对一女子拳打脚踢,旁边的小孩受惊吓哭闹不止
视频中,一男子对一女子拳打脚踢,旁边的小孩受惊吓哭闹不止。因被家暴女子有潮汕口音,汕头公安随即进行跟进调查。5月21日 @平安潮南 发布警情通报称,视频中被殴打妇女及施暴男子户籍地均在汕头市,但两人已外出打工多时。经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该视频事发地为广东江门市鹤山市,目前,施暴男子已被当地警方带走接受调查。
鹤山市公安局21日下午通报,被打女子17日报警称被丈夫殴打,经法医验伤达到轻伤程度。犯罪嫌疑人已于5月18日被鹤山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妇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当日施暴的丈夫陈某正在出租屋内睡觉,因为天气炎热便开着风扇。其妻子姚女士想给孩子煮粥,就拔掉了风扇插头,丈夫被热醒后两人发生争执。据姚女士介绍,双方争执过程中其丈夫扬言要打她,所以她才架设手机想要录下视频,随后便发生了视频中的一幕。
在交谈中,姚女士强烈表示希望与丈夫离婚,并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感到担忧。鹤山市妇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向姚某说明了离婚的相关途径和办法,待公安机关调查后,也会持续跟踪和帮助姚女士。
据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制作的一份有关离婚纠纷的专题报告中显示,在过去两年中全国离婚纠纷涉及家暴的一审审结案件中,有91.43%的案件是男性对女性实施家暴,家暴方式主要以殴打和辱骂为主,家暴隐痛已经绝非只是私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让“家务事”有法可依,其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一大亮点。根据规定,当事人只要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就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当被申请人违反保护令再次施暴时,受害人可以首先选择报警,向警察告知持有保护令的情况,请求警察控制施暴人并向法院报告情况。有需要的,受害人亦可请求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转介庇护场所。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应给予训诫,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
远离厨房,以免施暴者用锐器伤你;靠近门窗向邻居及路人求助;注意保护头、脸、胸、腹等身体重要部位;躲进有电话可求助的房间,如有可能,将施暴者反锁在门外;同时第一时间拨打110,并保存出警记录。
反家暴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反家暴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反家暴法明确,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向公安人员报警的记录与公安人员的询问笔录等材料都是认定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则反映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会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可作为家庭暴力直接证据使用。
受害人遭遇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村(居)民委员会、妇联、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这些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必要时,受害人还可申请法院依职权向人民调解组织、妇联、村(居)委会等组织调查取证。
除双方当事人外,其成年子女、具有认知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视听资料需要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被认可。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音频视频等电子信息,如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视频等。本案中,姚女士拍下的视频便是一份强力的视听证据。
对家庭暴力行为,如双方协商解决的,受害人可要求加害人出具书面悔过书与保证书,或进行录音录像。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心理咨询或者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建议、诊断结果也可以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意见则可以与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相互印证。医院的病历与照片也能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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