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能够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能够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6.1供应商必须具有服装相应的检验报告; 3、为保证公平规定供应商的限制条件: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只能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4、供应商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5、是否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不接受 6、未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可以参加竞争性磋商:不可以 7、接受供应商类型:合格制造商或合格经销商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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