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孩”家庭教育等费用有望纳入专项抵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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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在3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财政部部长肖捷回应个税改革等热点话题

  在3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财政部部长肖捷回应个税改革等热点话题。出席两会的代表委员和会外专家也对此建言献策。

  个税免征额是否会上调?肖捷表示,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改革方案将根据居民消费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确定是否提高免征额,该提高就提高。

  根据目前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中,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俗称的3500元个税起征点。

  记者采访了解到,自2006年1月我国将个税免征额从800元调整为1600元以来,12年来还经历两次上调:2008年上调到2000元,2011年上调为3500元。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表示,个税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对改革也有预期。但是个税改革相对复杂,需要稳步推进。

  工资薪金、稿酬等劳动所得个税征收调整,一直备受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张抗抗曾多年关注作家稿酬等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她认为,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一再调整,而同样作为劳动收入的稿酬征税方式却未变化,降低了以稿酬为主要收入的作家收入水平。

  肖捷在记者会上表示,个税改革基本考虑将部分收入项目,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劳务报酬、稿酬、财产租赁等11项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都是劳动所得,其中工资薪金按月征收,劳务报酬和稿酬则按次征收。

  记者采访发现,现行将劳动收入分类征收,容易出现两个人劳动收入相同,只是由于收入来源不同导致的税负不同问题。比如,有的务工人员收入主要靠劳务报酬,缴税税率为20%;有些群体收入来源多样,不仅每项都能有免征额,而且工资薪金也能享受递进税率等更多实惠。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表示,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项目合并征收,按年汇总纳税,还可解决按次征收或按月征收所带来的某次或某月收入偏高、加重整体税负过高现象,能够真正发挥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哪些日常开支能够纳入专项扣除领域,是个税改革的关注点之一。北京市居民黄斌近期一直在考虑是否要两孩,他的一大顾虑是,家里多了一个孩子的抚养开支,个税负担却无法相应减轻,负担加重。

  肖捷说,个税改革还将适当增加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考虑有关“两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过去,考虑个税的免征额主要是基于吃穿用开支。”胡怡建表示,现在,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也成为基本生活开支的常规项目。因此,这些家庭开支也应逐步纳入专项开支扣除项目范围。

  张斌说,哪些家庭开支应该纳入专项扣除领域,应该充分考虑政策受益面的公平性、税收征管可行性等综合要素。从现有情况来看,孩子抚养开支费用扣除是相对最为紧迫、也最为可行的专项抵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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