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首套房贷款租金扣除按什么标准有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10个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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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今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今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不过,在填报具体信息时,一些问题却难倒了不少纳税人,“我到底算不算首套房”“贷款合同编号怎么填”“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怎么扣除”……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对这些疑问进行了解答。

  有市民表示,好不容易找出了当年的住房贷款合同却找不到合同编号,不知道怎么才可以取得住房贷款合同编号。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了某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该中心的工作人员查询了相关资料后表示,如果当初选择的是纯公积金贷款,贷款账号就是合同号,填写贷款账号即可。在上海公积金APP和官方微信号上均可查询。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者纯商业贷款,一般在贷款合同上会标注合同号,或者是每月寄到住址的还款账单,上面都会记载。

  如果没有找到,该工作人员建议纳税人电话咨询贷款银行,以银行提供的合同号为准。

  在静安嘉里中心的个人税收信息采集点,相关工作人告诉记者,最长是20年。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建议再咨询下所贷款银行进行二次确认。

  5  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留存备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无统一的模板要求,纳税人应参照以上规定,签订真实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完整披露以上信息。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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