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业务员拿客户45万元房款还车贷被警方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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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水母网2月24日讯(烟台晚报记者 李珑 通讯员 郭勇)近日,开发区公安分局福莱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小王报案,称被房产中介公司业务员骗了45万元

  水母网2月24日讯(烟台晚报记者 李珑 通讯员 郭勇)近日,开发区公安分局福莱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小王报案,称被房产中介公司业务员骗了45万元。

  福莱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对事件展开调查。原来,小王在某房产中介公司看好了一处房产,经过沟通,他将45万元的房款直接汇到了中介公司李某的账户上。然而,李某在收钱之后始终没有联系小王办理房产手续。小王多次上门催促,李某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脱。既没有买到房,45万元也要不回来,小王很无奈,他选择了让警察给自己做主。根据小王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找到了李某,并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李某交代,不久前,小王到房产中介公司看好了一套房子,双方很快达成了买卖协议。李某以办理银行贷款为由要求小王将45万首付款打到了自己的银行账户,并给小王开具了收款凭据。但李某收到钱后并未把这笔钱转到公司账户,为了赚取银行利息,他将钱继续存在自己的银行卡上。后来,李某的哥哥联系李某,向他借点钱,并保证几天后还钱,李某又将这笔钱打到了哥哥的银行卡上。

  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民警对李某的这一番说辞产生了怀疑,于是对李某的费用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民警发现,李某对事情的交代并不属实,在证据面前,李某如实交代了房款的去向。

  原来,李某去年通过小额贷款方式购置了一辆高档轿车,但利息很高,李某无法按期偿还贷款,贷款公司要把车辆收回。李某为了不失去爱车,就打起了客户小王房款的主意,擅自用房款还了买车贷款,并拖延正常的房产交易。

  目前,李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因李某无力偿还小王的房款,李某的家人代李某将房款偿还给了小王,小王及其家人带着锦旗到福莱派出所,对民警及时挽回了自己的损失表示感谢。

  民警表示,购房者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必须选择正规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且房款应汇到公司账户,购房要有购房合同,要索要收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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