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的一个房产担保诈骗案放高利贷的骗了近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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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扬子晚报网2月21日讯(实习生 吴美欣  记者  张建波)以借贷为借口,诱使被害人抵押房产,并签署全权代理委托书、公证书等,然后转手将房产过户,赚取借款和房产买卖款之间的差额,然后继续放贷,滚雪球一般把人越坑越多,直至东窗事发,被以诈骗罪起诉……  今天上午,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以下称:梁溪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典型的“民间借贷中的担保陷阱”案件

  扬子晚报网2月21日讯(实习生 吴美欣  记者  张建波)以借贷为借口,诱使被害人抵押房产,并签署全权代理委托书、公证书等,然后转手将房产过户,赚取借款和房产买卖款之间的差额,然后继续放贷,滚雪球一般把人越坑越多,直至东窗事发,被以诈骗罪起诉……

  今天上午,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以下称:梁溪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典型的“民间借贷中的担保陷阱”案件。被告人,也就是实质上的“高利贷者”以此手法,组团诈骗,屡屡得手。其中的主犯,只有小学文化,自称“弱智”的“80后”潘某,涉嫌诈骗金额近200万元。

  2017年,被害人之一的李某找到潘某,提出要借款55万元,并以其名下的无锡国际花园的一处房产作为抵押。谈妥后,李某将房产证与土地证都给了潘某,同时签订了一份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3年。为了显示诚意,也为了方便,李某还将一张本人名下的银行卡留给了潘某,称以后每个月的还款转到此卡,潘某直接取走即可。

  随后,潘某约着李某等一起,到当时的无锡市产监处办理了房屋的他项权证,并登记在了其的名下。过了几天,潘某的同伙,案件另一被告陈某拿来了一份李某全权委托陈某处理其抵押房产的公证书,之后两个人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房产做了再抵押过户,以虚假过户的方式获得了银行的一笔抵押贷款,金额为80万元。由于贷款直接打到了李某留下的那张银行卡,潘某也顺利地“套现”。

  就这么一转手,除去其从别人处借来,然后贷给李某的55万元,以及给予陈某的5万元好处费,潘某从中净赚20万元(不包括潘某付给帮忙办理虚假过户的朋友秦某的一笔2万元“好处费”)。而拿着这20万元,潘某再一倒手以民间借贷方式,借给了另一名借款人,再继续以此方式赚取“差价”。

  检察机关查明,通过上述方式,潘某及其同伙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间共实施合同诈骗三次,诈骗数额达到190多万元。据悉,为了能够顺利“转手”借款人抵押的房产,潘某等人在被害人戚某等人以房产为担保向其借款并签订抵押借款合同过程中,诱使对方签署全权代理出售、过户该房产的委托书并办理公证手续等,从而为后续动手脚大开“方便之门”。

  比如在李某被骗案件中,潘某等人就以其年纪大了、担心还不起贷款为由,并以李某不违规就不会动房产为前提,让李某签下了委托书并办理公证手续。李某表示,是因为相信对方才签的委托书,在一两个月后发现房子被过户给了他人。被害人周某也表示,是在一样的情况下被过户了房子,“我不会违约,签了就签了无所谓,是相信他才去向他借的钱。”

  对此,潘某承认向被害人做出不违约就不过户的保证,并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过户了房产,并用真假参半的材料向银行进行贷款从中获利。检察机关认为,潘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当天,该案没有宣判,还将还在进一步审理。

  记者从梁溪法院方面了解到,该起案件是典型的“民间借贷中的担保陷阱”案,也是该院第一次审理以房产为担保的诈骗案。相关人士称,如今,民间借贷中拿房子抵押担保的越来越多,许多债权人及高利贷公司利用担保陷阱,套取担保房屋。许多借款人为了借钱最终不得不签下委托公证书,将房屋出售等相关权利全权委托给债主,为自己埋下了相当大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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